律政司司長在立法會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政策簡報會開場發言

以下是律政司司長林定國資深大律師今日(十一月六日)在立法會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政策簡報會就《行政長官2023年施政報告》有關律政司的政策措施的開場發言:

主席、各位委員:

繼行政長官在上月二十五日發表二○二三年《施政報告》,我很高興今日與律政司骨幹團隊一同來到立法會,就《施政報告》中有關律政司的政策措施,向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作出簡報,並聽取各位的意見。

今年《施政報告》涉及律政司的內容聚焦於國際法律人才培訓、持續鞏固和發展香港作為亞太區國際法律及爭議解決服務中心的競爭力,以及鞏固法治教育等多方面工作。當中我把涉及律政司的政策措施歸納為五大範疇。

接下來,我將簡述五大政策範疇的重要內容,希望稍後有更多時間與議員交流。

(一)成立「香港國際法律人才培訓學院」

為進一步善用香港法治優勢和國際化的格局,律政司會推動成立「香港國際法律人才培訓學院」,一方面鞏固香港在國家「十四五」規劃下作為亞太區國際法律及爭議解決服務中心的定位,更重要的是進一步參與共建「一帶一路」建設的下一個十年,為國家推進法治建設貢獻力量,讓香港更好地發揮聯通國家和世界的獨特優勢和地位。

為推動成立「香港國際法律人才培訓學院」,律政司將於明年內設立專責的辦公室負責統籌相關工作。事實上,我們在過去已經累積了不少培訓和能力建設項目的經驗,新成立的辦公室將在這基礎上去規劃、組織和統籌落實各項培訓和能力建設項目。我們預期相關的實務課程、研討會和國際交流活動等,均會以法律實踐為重點,務求為國家提供涉外法治人才培訓,從而培養熟悉國際法、普通法和大陸法等不同地區法制的法律人才。

(二)持續推廣香港法律和爭議解決服務

推廣香港法律和爭議解決服務亦是律政司一直努力不懈的工作重點。當中,擴展內地企業使用香港法律和爭議解決服務,便是我們來年的重點政策措施之一。

我們會積極推動將「港資港法」和「港資港仲裁」由深圳前海及內地自由貿易試驗區,有序擴展至適用於整個大灣區,從而深化區內法律及爭議解決專業服務的協同發展以達致優勢互補,並為企業提供更多選擇,增強外資通過香港再到內地投資的信心。

同時,我們會積極爭取和推廣國有企業採用香港法律作為合同適用法律,並選擇香港爭議解決服務處理合同糾紛,助力國家高水平對外開放和高質量發展。

適逢「一帶一路」倡議今年踏入十周年,律政司將率領相關業界出訪「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包括東盟(東南亞國家聯盟)成員國、其他東南亞及中東國家,為香港法律及爭議解決服務業界創造更多機遇。

(三)深化調解文化

另一方面,就鞏固爭議解決的機制而言,我們會爭取在明年內完成檢視規範香港調解專業認證和紀律事宜等的制度,以加強調解員專業化。我們並會在政府合約中加入調解條款,藉此鼓勵私營機構在其合約中也加入類近的條款,有利推廣「調解為先」的文化。同時,我們會舉辦活動和培訓賦能公眾應用調解技巧,以培養一種倡導相互支持、尊重、和諧和包容的文化。

(四)鞏固法治

律政司已於今年年初成立由我領導的「法治教育督導委員會」,現正積極籌備在十一月底開展的「法治教育領袖培訓計劃」首階段課程。

以「傳承共建法治社會」為主旨的「培訓計劃」將會以多元化、「貼地」、淺白易明的方式,向負責推動青年和社區工作的首批學員,教授在「一國兩制」的原則下,香港的法治與《憲法》、《基本法》、《香港國安法》等全國性法律之間的關係、內地法律制度的基本概要,以及香港普通法制度的重點內容等。

(五)加強與內地建立對接

在加強與內地建立對接方面,律政司正籌備與最高人民法院於明年內建立恆常對接平台,作為雙方高層次、恆常化、機制化的官方渠道,共同推進大灣區司法和法律研究及實務工作,解決因法制差異造成的難點,務求便利民生及商業互動,提升大灣區的發展動力。

我們也會繼續用好不同的現有機制,包括今年初成立的律政司「粵港澳大灣區專責小組」,以及其他已經與內地相關部委建立的平台,例如粵港澳大灣區法律部門聯席會議、相關的合作專班等,積極推進大灣區規則銜接、機制對接和人才連接的相關措施,積極助力大灣區的法治建設。

展望未來,律政司會充分發揮香港普通法的制度優勢,以香港所長,貢獻國家所需。律政司會大力推動國際法律人才培訓,進一步鞏固法治教育,並繼續積極面向國內外推廣香港的優勢,說好香港的法治故事,貢獻國家的法治建設。

我的簡介至此,希望委員會支持我們提出的一系列政策措施。我和我的團隊稍後很樂意解答議員的提問。

多謝主席及各位議員。

(轉載自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新聞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