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五題︰對中醫學學士學位課程的撥款

以下是今日(十一月二十九日)在立法會會議上陳永光議員的提問和教育局局長蔡若蓮博士的答覆:
 
問題:

關於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教資會)對香港浸會大學、香港中文大學及香港大學開辦的全日制中醫學學士學位課程的撥款,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是否知悉,在二○一九至二○二二年的三年期及二○二二至二○二五年的三年期,教資會資助上述課程的第一年收生學位數目,以及由二○二○年至今,教資會就該等課程向上述三‍間大學提供的經常補助金總額,以及按教學、研究和專業活動用途劃分的撥款金額分別為何;
 
(二)鑑於教資會在分配教學用途撥款時,會按概括學科類別劃分的相對成本加權數值,把成本總類分為三類(即醫學及牙醫學、工程及實驗室為本學科,以及其他),而據悉中醫學不屬於醫學及牙醫學,亦不屬於工程及實驗室為本學科下與醫學及衞生有關的學科,政府是否知悉原因為何;及
 
(三)是否知悉,教資會會否把中醫學歸類為醫學及牙醫學,或與醫學及衞生有關的學科,令中醫學學士學位課程獲得適切的教學用途撥款;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政府及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簡稱教資會,一直積極為香港各行各業培育人才,並十分重視中醫的人力需求。按現行機制,教育及醫療屬於特定人力規劃範疇,現時中醫亦包括在內。八所教資會資助大學就相關學科所提供的收生學額,乃由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每三年經考慮相關政策局的建議後作出決定,然後由各大學在三年期內招收指定數目的學生修讀。若個別特定人力規劃範疇學科需求增加,相關政策局會按既定程序在政府內部尋求增撥資源,再通過教資會以整筆撥款方式向大學發放。在就學人數達標的前提下,大學可以靈活運用及分配資源,以滿足不同學科的需求。

由於陳議員的問題涉及不同的政策部門,我們在徵詢醫務衞生局後,現就陳議員的提問回覆如下:
 
(一)在二○一九至二二及二○二二至二五三年期的規劃工作中,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按相關政策局的建議,分別批准在前述兩個三年期中提供79個及70個中醫學學士學位課程第一年收生學額。相關課程由香港浸會大學、香港中文大學及香港大學提供,上述大學在二○一九至二二三年期的第一年收生學額數目分別為30、25及24名,而在二○二二至二五三年期的第一年收生學額數目則分別為30、20及20名。正如先前所述,各大學獲政府透過教資會提供的經常補助金以整筆撥款方式發放,因此我們並無大學內部分配予其中醫藥學院或中醫學院經常補助金的相關數字。
 
(二)及(三)在三年期規劃工作當中,教資會擔當諮詢角色,按照既定計算公式評估各大學所需的公帑資助,並據此向政府建議三年期內向各大學發放經常補助金的金額,經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決定後,再由教資會秘書處按政府決定發放撥款。

政府就各個三年期向教資會資助大學提供經常撥款的立法會參考資料摘要中,均公開教資會釐定向各資助大學發放經常補助金建議金額的方法。當中,教學用途撥款乃根據學生人數、修課程度,即副學位、學士學位、研究院修課課程和研究院研究課程,修課形式,即兼讀和全日制,以及學科等因素計算得出。某些學科的教學若需要特別設備或實驗室,或者佔用教職員較多教學時間,導致教學成本較高,則會在釐訂每間大學的建議撥款額時反映。按上述原則,教資會目前就17個學科類別修課課程分為三個成本類別,甲類為醫學及牙醫學,其相對成本加權數值為3.6;乙類為工程及實驗室為本學科,包括中醫學課程所屬的醫學及衞生有關學科,其相對成本加權數值為1.4;丙類則為其他學科,其相對成本加權數值為1.0。研究院研究型課程方面,三個成本類別的相對成本加權數值則分別為1.8、1.4及1.0。教資會將繼續參考不同數據,例如平均學生教學開支,以不時檢視並優化機制。

我必須強調,政府提供予各間大學的撥款是以整筆撥款形式發放,背後的理念是大學須要負上善用有限公共資源的首要責任,自行做好管理及平衡不同學科資源分配的工作。教資會所採用的相對成本加權數值,只是作出撥款建議的云云基礎參數之一,與大學分配資源予不同學科的內部機制完全屬兩回事,亦不應該輕易將兩者掛鈎。在尊重院校自主的前提下,政府及教資會不會干預大學如何分配內部資源,而大學亦須要為其內部決策負責。事實上,中醫學學士課程學額目前只佔上述三間大學總體學額的百分之一至三不等,而政府每年予該三間大學的經常補助金合計超過一百億元,我們相信大學有足夠空間確保資源分配得宜。

若個別課程在資源上有特別需要,而大學亦確實難以承擔,現行機制容許大學可申請在公式計算以外作出撥款調整,過往亦有醫學及衞生有關學科獲相關政策局在政策及資源上支持,獲提供公式以外的額外撥款以資助臨牀實習費用。如果接獲有關中醫學課程在資源上有特別需要而提出的申請,教資會秘書處將會向相關政策局轉達及予其考慮。

多謝主席。

(轉載自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新聞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