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科研討會暨內地考察學生學習成果巡迴展覽啟動禮今日舉行

教育局今日(二月六日)舉行公民與社會發展科(公民科)研討會暨內地考察學生學習成果巡迴展覽啟動禮,分享公民科的課程發展、學與教實踐經驗,以及學生在內地考察的學習成果。
 
活動嘉賓包括外交部駐香港特別行政區特派員公署國際部主任王劍、廣東省教育廳港澳台事務辦公室主任李金俊、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中聯辦)教育科技部處長何金暉博士、教育局局長蔡若蓮博士、教育局常任秘書長李美嫦、多名立法會議員,以及約三百名參與公民科內地考察的師生。
 
蔡若蓮博士致辭時表示,教育局一直積極推動公民科的發展,全面開展課程規劃、教學資源和教師培訓等工作,與學界齊心合力下,令公民科有序落實。
 
蔡若蓮博士指出,公民科內地考察是課程的重要組成部分,學生通過體驗式學習,全方位認識國情、欣賞中華文化和了解國家最新發展和成就,從而建立文化自信和國民身分認同。參與的師生對考察活動評價相當正面,認同能夠從多角度認識國家,培養家國情懷。
 
她感謝國家教育部港澳台事務辦公室、中聯辦教育科技部、廣東省教育廳及相關省市教育部門的指導和支持。本學年除廣東省行程外,新增省外行程,遍及上海、重慶、福建、陝西、貴州等省市,預計超過50 000名學生和5 500名教師參與。
 
研討會上,立法會教育事務委員會主席梁美芬教授和課程發展議會—香港考試及評核局公民與社會發展委員會主席劉智鵬教授分別就公民科的角色和發展分享見解,外交部駐香港特別行政區特派員公署國際部主任王劍亦就當前國際形勢和中國外交發表演講。
 
公民科內地考察學生學習成果巡迴展覽旨在讓公眾了解學生的考察情況和成果,將於二月至七月舉行,地點包括香港文化中心、展城館、屯門大會堂和荃灣大會堂,詳情載於公民科內地考察專屬網頁(cs.edb.edcity.hk/tc/mst_sharing.php)。

教育局局長蔡若蓮博士今日(二月六日)在公民與社會發展科研討會暨內地考察學生學習成果巡迴展覽啟動禮上致辭。
教育局局長蔡若蓮博士今日(二月六日)在公民與社會發展科研討會暨內地考察學生學習成果巡迴展覽啟動禮上致辭。
教育局局長蔡若蓮博士今日(二月六日)在公民與社會發展科研討會暨內地考察學生學習成果巡迴展覽啟動禮上致辭。
教育局局長蔡若蓮博士今日(二月六日)在公民與社會發展科研討會暨內地考察學生學習成果巡迴展覽啟動禮上致辭。
外交部駐香港特別行政區特派員公署國際部主任王劍(前排左六)、廣東省教育廳港澳台事務辦公室主任李金俊(前排右五)、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教育科技部處長何金暉博士(前排右四)、教育局局長蔡若蓮博士(前排右六)、教育局常任秘書長李美嫦(前排左五)、立法會教育事務委員會主席梁美芬教授(前排左四)、課程發展議會—香港考試及評核局公民與社會發展委員會主席劉智鵬教授(前排左三)、多名立法會議員,以及其他出席活動的人士合照。
外交部駐香港特別行政區特派員公署國際部主任王劍(前排左六)、廣東省教育廳港澳台事務辦公室主任李金俊(前排右五)、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教育科技部處長何金暉博士(前排右四)、教育局局長蔡若蓮博士(前排右六)、教育局常任秘書長李美嫦(前排左五)、立法會教育事務委員會主席梁美芬教授(前排左四)、課程發展議會—香港考試及評核局公民與社會發展委員會主席劉智鵬教授(前排左三)、多名立法會議員,以及其他出席活動的人士合照。
教育局局長蔡若蓮博士今日(二月六日)在公民與社會發展科研討會暨內地考察學生學習成果巡迴展覽啟動禮上致辭。
教育局局長蔡若蓮博士今日(二月六日)在公民與社會發展科研討會暨內地考察學生學習成果巡迴展覽啟動禮上致辭。
外交部駐香港特別行政區特派員公署國際部主任王劍(前排左六)、廣東省教育廳港澳台事務辦公室主任李金俊(前排右五)、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教育科技部處長何金暉博士(前排右四)、教育局局長蔡若蓮博士(前排右六)、教育局常任秘書長李美嫦(前排左五)、立法會教育事務委員會主席梁美芬教授(前排左四)、課程發展議會—香港考試及評核局公民與社會發展委員會主席劉智鵬教授(前排左三)、多名立法會議員,以及其他出席活動的人士合照。
外交部駐香港特別行政區特派員公署國際部主任王劍(前排左六)、廣東省教育廳港澳台事務辦公室主任李金俊(前排右五)、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教育科技部處長何金暉博士(前排右四)、教育局局長蔡若蓮博士(前排右六)、教育局常任秘書長李美嫦(前排左五)、立法會教育事務委員會主席梁美芬教授(前排左四)、課程發展議會—香港考試及評核局公民與社會發展委員會主席劉智鵬教授(前排左三)、多名立法會議員,以及其他出席活動的人士合照。
教育局局長蔡若蓮博士(中)參觀展覽並聽取學生分享內地考察學習成果。
教育局局長蔡若蓮博士(中)參觀展覽並聽取學生分享內地考察學習成果。

(轉載自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新聞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