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宇署高度關注今日在啟德地盤發生的棚架塌下事件
屋宇署高度關注今日(二月二十日)下午在啟德一個建築地盤發生的棚架塌下事件。對於事件導致兩名工人死亡,以及三名工人受傷,屋宇署感到非常難過,並向死者家屬和傷者致以最深切慰問。
屋宇署發言人強調,承建商有責任確保竹棚架的結構安全和穩固,包括在棚架的設計、以及棚架的竪設、維修和拆卸工程。
屋宇署初步調查發現,一幅約15米乘8米的棚架從該興建中的建築物的19樓外牆墜下。
屋宇署會全面調查事故原因,包括棚架作為一種臨時建築工程是否符合《建築物條例》的要求,以及註冊承建商及相關人士有否妥善履行責任。 如發現有人違反《建築物條例》,屋宇署會嚴肅跟進,包括向相關人士提出檢控,以及轉介承建商紀律委員會進行紀律硏訊。
根據《建築物條例》第40(2B)(a)條,與任何建築工程直接有關的人,如進行或已進行該等工程,或授權或准許或已授權或已准許進行該等工程,而工程進行方式導致任何人受傷或任何財產損毀,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罰款一百萬元及監禁三年。
屋宇署再次提醒承建商及相關建築專業人士,必須按照《建築物條例》及其附屬法例,及《地盤監督作業守則》妥善監督建築工程,確保工程進行時建築物及公眾安全。
(轉載自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新聞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