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十五題:打擊走私貓狗活動

以下是今日(三月十三日)在立法會會議上林順潮議員的提問和環境及生態局局長謝展寰的書面答覆︰
 
問題:
 
據報,近年有寵物店售賣自稱本地繁殖的貓狗,但該等貓狗實際是由內地走私來港,更有不少內地寵物店公然聲稱可即日運輸貓狗到港,意味着它們能夠規避有關的進口檢疫規定。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過去三年,每年漁農自然護理署批准的進口貓狗申請宗數及涉及的貓狗數目;
 
(二)過去三年,每年香港海關檢獲的走私貓狗數目及所涉個案宗數;
 
(三)有否考慮以「放蛇」行動主動調查在社交平台售賣走私貓狗的活動;
 
(四)鑑於有意見指出,現時嚴格的貓狗進口檢疫規定(即最少120日的檢疫期)是導致走私貓狗猖獗的主因之一,而政府於本年二月二十一日回覆本會議員質詢時表示,現正進行風險評估以探討透過注射預防狂犬病疫苗及進行狂犬病抗體滴度檢測等措施,縮短從某些有關組別地區(包括內地)進口貓狗的檢疫期的可能性,預計有關工作何時完成;及
 
(五)鑑於近年本港有售賣貓肉和狗肉作食物的案件發生,有否調查有關貓肉和狗肉是否涉及走私?
 
答覆:
 
主席:
 
就林順潮議員的提問,經諮詢保安局,我現回覆如下:
 
(一)為保障公眾及動物健康,漁農自然護理署(漁護署)根據《公眾衞生(動物及禽鳥)規例》(第139A章)及《狂犬病規例》(第421A章)的規定,透過簽發許可證制度,管制從其他地方進口貓狗。過去三年,漁護署發出的貓狗進口許可證及涉及貓狗的數目表列如下:
 

年份 貓狗進口許可證數目 涉及貓狗數目
2021 1 795 3 813
2022 1 729 3 747
2023 2 847 5 062

 
(二)過去三年,香港海關、香港警務處及漁護署檢獲非法進口貓狗的個案及涉及貓狗的數目表列如下:
 

年份 個案宗數 涉及貓狗數目
2021 9 101
2022 2 200
2023 13 32

 
(三)針對社交平台售賣走私貓狗的活動,漁護署設有專責調查小組,監察網上有關動物售賣及繁育活動的廣告,以及處理相關投訴。調查小組會主動調查懷疑個案,並視乎情況採取合適的執法策略,包括部署「放蛇」行動。漁護署亦與内地海關總署保持緊密聯繫,交換情報。
 
此外,香港海關及香港警務處一直積極運用風險管理及情報主導的執法策略,適時開展有效的反走私行動,並會與本地、內地及海外執法機關加強情報交流及合作,對走私活動進行針對性的調查及聯合行動,全力遏止相關活動。
 
(四)狂犬病是一種可引致哺乳類動物(包括人類)死亡的傳染病。全球每年有接近六萬人因感染狂犬病致命。為了保障公眾健康,漁護署須採取適當措施預防狂犬病等動物疾病傳入香港。
 
漁護署參考了世界動物衞生組織的動物疫情監控情況,根據狂犬病出現的風險,將各地區分成三個組別。第一組別為非狂犬病地區(即當地長期沒有出現狂犬病);第二組別為有零星狂犬病個案但疫情受到有效監控的地區;第三組別為有出現狂犬病個案,而疫情未受有效監控的地區,也包括風險不明的地區。從第三類別地區進口的貓及狗因涉及較高風險,現時須接受最少120天的檢疫。
 
漁護署一直密切留意世界動物衞生組織公布有關動物疫病(包括狂犬病)的最新情況,並適時調整相關檢疫要求。隨着近年生物技術的發展,漁護署現正探討以注射預防狂犬病疫苗及進行狂犬病抗體滴度檢測等措施,縮短從某些第三組別地區(包括內地)進口貓狗檢疫期的可能性。有關風險評估工作快將完成,我們的目標是新措施在今年内推出。
 
(五)政府絕不容許以貓狗肉作食物用途的違法行為,並會徹底調查懷疑個案,包括是否涉及走私活動。此外,漁護署、食物環境衞生署和香港海關一直於各進口管制站緊密合作,包括進行聯合行動及交換情報等。若發現懷疑貓狗肉,會轉介漁護署嚴肅跟進。

(轉載自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新聞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