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在職工會與國家安全研討會致辭全文

以下是勞工及福利局(勞福局)局長孫玉菡今日(四月十三日)下午,在勞工處轄下職工會登記局舉辦的職工會與國家安全研討會的致辭全文:

譚惠珠女士(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委員會前副主任)、秋北(香港工會聯合會(工聯會)會長吳秋北)、黃國理事長(工聯會理事長)、振昇(港九勞工社團聯會主席林振昇)、李從正理事長(澳門工會聯合總會理事長)、各位工會朋友︰

很高興在此與大家一同聚首,參與今日由勞工處職工會登記局主辦,並獲工聯會全力支持協辦的「職工會與國家安全研討會」,亦很高興邀得珠姐(譚惠珠女士)擔任重量級主講嘉賓,她的演講將清晰闡述《香港國安法》及剛通過的《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之重要條文及背後理念,我將洗耳恭聽。秋北及李從正理事長則會作主題演講,勞工處同事(職工會登記局局長)畢咏彤女士亦會從職工會登記局的角度作分享。今天內容相當豐富,希望大家從中得到新啓發及理解。

今天舉辦這研討會時間上非常合適。三個星期前,特區政府刊憲公布實施《維護國家安全條例》,這是歷史性時刻,完成我們回歸26年多來未盡而應盡的憲法責任——根據《基本法》第二十三條進行本地立法。加上下星期一(四月十五日)是一年一度的「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適逢今年是習近平總書記提出總體國家安全觀十周年,意義非常重大。

我們特意為勞福局兩大政策範疇——勞工及福利分別舉行一場國家安全專題研討會,兩場均規模龐大。國家安全是重大課題,除特區政府舉辦「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外,我們亦應針對各自政策範疇的特點,與範疇下主要人員及夥伴談論這課題,這是我們特意做的工夫。

香港特區是國家不可分離的部分,也是根據國家憲法享有高度自治的地方行政區域,直轄於中央人民政府。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是「一國兩制」方針的最高原則。國家安全人人有責,這不但是香港特區的憲制責任,亦是所有香港市民、機構及組織應盡的公民義務,職工會當然亦責無旁貸。《香港國安法》及《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實施後,加上其他維護國家安全相關的本地法律,香港特區終於在今天織下完備的維護國家安全法律體系,定下清晰穩固的基礎。

接下來的工作是如何在這些法律保障下,人人都要認識及盡己任做好維護國家安全的工作。國安才能家安,在這堅實條件下,香港特區才有充足條件全力拼經濟,為「打工仔」爭取更好權益,促進工人的保障及福利。

坊間不時有說法——不止是本地,過去多年與國際勞工組織打交道均會聽到這種謬誤,認為《香港國安法》和《維護國家安全條例》會影響職工會維護僱員權益的空間。大家都明白事實正好相反,《香港國安法》及《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均建基於尊重和保障人權的大原則,亦清晰列明根據《基本法》依法維護香港市民享有的權益,並符合大家熟悉的兩條國際公約《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和《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的國際公約》。這是很清楚的,絕無含糊之處,當中清楚表明香港市民及居民享有組織和參加工會的權利和自由。

然而,上述兩條國際公約亦清楚指出,這些權利不可能完全絕對。任何公約的參與方均可在出於國家安全、公共安寧、公共秩序或保障他人的權利和自由等考慮,通過法律加以限制。這是國際通用的慣例,我們是根據國際慣例辦事。

二○一九年下半年的情況,相信各位工會朋友仍記憶猶新。當時發生重大事件,並在二○一九年十一月至二○二○年五月這短短七個月期間,職工會登記局接獲超過4 300宗新職工會登記申請,完全有別於過去慣例。以往每年我們平均接獲約10至20宗登記申請,為何短時間內接獲這麼多新職工會登記申請,相信大家都明白。當中很多新登記申請的意圖固然不是成立職工會,而是別有用心地利用當時職工會登記較寬鬆的條件,進行影響國家安全的活動。

就此,勞工處職工會登記局當然不會掉以輕心,並要確保任何新提出的職工會登記申請均符合《職工會條例》,當時挑戰非常大。特區政府絕不會坐視不理,因若處理不當,會引起安全風險,須絕對小心處理。

職工會登記局當時果斷推出一系列針對性措施,包括優化職工會登記申請的處理程序;執行針對性的執法策略;以及推廣國家安全教育等,確保健全的職工會管理制度得以落實。上述措施推出後,職工會的整體情況到今天已回復平穩,涉嫌違規活動亦已獲有效跟進及處理。

根據職工會登記局的經驗,絕大部分職工會均依法循規,按《職工會條例》及其會章,促進職工會會員的僱傭權益。已登記的職工會數目由二○一九年年底約920間,到今天增至超過1 400間。事實證明即使有外間詆譭及國際間不實指控,《職工會條例》仍確保香港市民成立職工會的權利和自由得到維護,亦正好說明香港勞工可依法得到保障,可依法成立職工會爭取按法例應得的權益,職工會數目的增加說明一切。

《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的訂立與實施進一步保障國家安全,但我們不能低估香港面對的國安風險,必須居安思危、時刻警惕和做好未雨綢繆工作。我們應當將國家安全及守法意識融入職工會的管理和活動。相信大家都同意,只有國家安全獲得保障,香港的工會運動才得以繼續健康發展。

香港特區的任何機構、組織和個人都必須遵守《香港國安法》和《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等有關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不得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此外,職工會的運作亦必須符合《職工會條例》及已登記的會章。如個別職工會進行與《職工會條例》或其會章不符的活動,職工會登記局定必嚴肅跟進。另外,職工會登記局亦正推展修訂《職工會條例》的工作,加強職工會登記局局長監督及管理職工會的法定權力。

我希望通過今次研討會,增加各職工會負責人和代表,及一般「打工仔」對職工會與國家安全這課題的了解,並促進討論。在此,我祝願各職工會會務蒸蒸日上,大家身體健康,生活愉快。

多謝大家!

(轉載自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新聞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