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二四年薪酬趨勢調查初步結果
下稿代薪酬趨勢調查委員會發放:
公務及司法人員薪俸及服務條件諮詢委員會聯合秘書處轄下的薪酬研究調查組編纂的二○二四年薪酬趨勢調查報告,已於今日(五月十六日)較早時分發予薪酬趨勢調查委員會(調查委員會)委員。
初步調查結果顯示,參與調查的公司在二○二三年四月二日至二○二四年四月一日的12個月期間,給予僱員的平均薪酬調整幅度如下:
二○二四年薪酬趨勢調查初步結果(有待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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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薪金指標 | + | 額外酬金指標 | = | 薪酬趨勢總指標 | ||
低層薪金級別 (月薪低於25,815元) |
: | 5.26% | + | 1.37% | = | 6.63% |
中層薪金級別 (月薪25,815元至 79,135元) |
: | 5.03% | + | 0.32% | = | 5.35% |
高層薪金級別 (月薪 79,136元至 159,130 元) |
: | 3.63% | + | 1.42% | = | 5.05% |
調查委員會委員現正詳細研究薪酬趨勢調查報告。視乎委員的分析及討論,調查委員會會在五月二十二日舉行的會議審核及考慮確認調查結果。其後,調查委員會會向政府提交調查結果。
按照既定做法,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會在考慮調查所得的薪酬趨勢指標和其他相關因素後,就二○二四至二五年度公務員薪酬調整作出決定。初步調查結果尚待調查委員會審核及確認。調查委員會不會向政府就公務員薪酬調整幅度提出任何建議。調查結果不論是初步或經確認,也不是調查委員會建議的公務員薪酬調整幅度。
初步調查結果反映113間參與調查的公司的134 376名僱員,在二○二三年四月二日至二○二四年四月一日的12個月期間薪酬的變動。這些公司當中包括83間規模較大的公司(僱員人數為100或以上),以及30間規模較小的公司(僱員人數為50至99)。
是項調查是按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在二○○七年三月批核的經改良方法進行。是次調查計及參與調查的公司因生活費用、一般經濟繁榮和公司業績、薪酬市值的一般變動,以及勞績獎賞和級內遞增薪額而調整僱員的基本薪金和額外酬金。
調查委員會由李律仁資深大律師出任主席,他是公務員薪俸及服務條件常務委員會委員。李律仁資深大律師代表調查委員會向各參與調查的公司鼎力支持和協助二○二四年薪酬趨勢調查的進行,表示衷心致謝。
(轉載自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新聞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