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十四題:香港考試及評核局的考試支援系統

以下是今日(五月二十二日)在立法會會議上李浩然議員的提問和教育局局長蔡若蓮博士的書面答覆:

問題:

據悉,為支援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文憑試)進行而設的第二代公開考試支援系統(PESS2),以及「監考易」及「報到易」手機應用程式於文憑試進行期間均未能暢順運作,而「監考易」更在上月十三日起停用。另一方面,據悉香港考試及評核局(考評局)無須如政府部門般按政府資訊科技總監辦公室(資科辦)要求,在推出大型電子服務前把相關系統交由資科辦安排的獨立第三方進行額外的負載及壓力測試。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考評局會否就上述事件向政府提交事故報告;

(二)鑑於據報,考評局早前已就PESS2進行壓力測試,是否知悉該測試的詳情為何,包括進行測試的次數、時間及方式,以及測試結果;

(三)是否知悉,考評局有否就全面推出PESS2制訂後備方案,例如預備更多人手應對突發情況;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四)鑑於創新科技及工業局局長於上月十九日本會財務委員會討論二○二四至二○二五年度開支預算的特別會議上回覆本會議員質詢時表示,政府正考慮將上述資科辦的要求擴展至法人機構及公營機構,當局擬訂的有關措施及推行時間表為何?

答覆:

主席:

香港考試及評核局(考評局)在二○二四年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文憑試)的甲類科目筆試的一般試場推出第二代公開考試支援系統(PESS2),目的是簡化考試運作和提高考務工作效率。 PESS2由考評局委托承辨商開發,包括以下兩個主要流動應用程式和一個網上平台:
 

  1. 「報到易」程式:讓考生在考試前查閱考試資料和自行簽到;
  2. 「監考易」程式:供監考員核實考生身分、確認出席情況和點算所收集的答卷;以及
  3. 「試場主任平台」:讓試場主任監察考試運作、確認考生出席情況和所收集的答卷、處理異常情況,以及與考評局指揮中心通訊。

就李浩然議員的提問,本局現綜合回覆如下:

(一)至(三)

壓力測試

考評局在二○二二年十二月完成PESS2及相關應用程式的開發工作後,按二○二四年文憑試預計涉及50 000多名考生、2 000多名監考員及大約500個試場的運作需要,曾經進行兩次系統負載測試。

第一次負載測試於二○二三年一月進行,其目標是驗證系統的負載能力,為系統在文憑試一般試場採用前,做好分階段部署。在負載測試下,承辦商透過電腦模擬產生比一般工作所需更大的負載,包括在最多600個試場學校運作,而同一時間需要讓大約70 000名考生使用「報到易」程式自行簽到,以及大約3 000名監考人員使用「監考易」程式執行所需的監考工作。在進行測試前,考評局秘書處(秘書處)審視了承辦商所提交的負載測試計劃書及設計流程圖,並提供相關意見。測試完成後,秘書處亦審視了承辦商所提交的測試表現報告,接納系統已完成有關測試。

在二○二三年四月舉行的文憑試,考評局以先行先試方式,於48間試場學校的數學科(必修部分)及中國語文科考試採用PESS2。考試期間,系統的運作順暢,並無偵測出異常情況。

其後,為全面部署在二○二四年文憑試的所有一般試場採用PESS2,考評局要求承辦商在二○二四年一月進行第二次負載測試。這次測試計劃與第一次負載測試相若,亦是透過電腦模擬產生比一般工作所需更大的負載,包括在最多600個試場學校運作,而同一時間需要讓大約70 000名考生使用「報到易」程式自行簽到,以及大約3 000名監考人員使用「監考易」程式執行所需的監考工作,驗證PESS2的容量能夠應付二○二四年文憑試的不同運作需要。根據承辦商的報告,在第二次測試中,系統的表現符合預期,並無出現異常情況。

應變方案

考評局在二○二四年文憑試開考前已就PESS2系統問題制定相關應變措施,若系統不能正常運作,考務人員將以人手及紙本報告處理考生出席紀錄及點算答卷的工作。有關紙本報告已於三月中連同其他考試物資送達試場學校。考評局已於試場主任手冊說明上述應變措施,並分別於二○二四年二月及三月舉行的「PESS2系統簡介會」及試場主任會議向考務人員作解說。

事故報告

PESS2事故發生後,考評局和承辦商隨即進行初步調查和詳細討論。為了確保二○二四年文憑試隨後的考試能夠順利穩妥進行,故考評局在二○二四年四月十二日黃昏召開的記者招待會宣布,本年文憑試暫停監考員使用「監考易」程式,改為以人手處理考務工作,直至另行通知,同時交代今次事件的跟進工作,至於考生使用「報到易」程式不受影響。考評局亦已向政府提交初步報告。此外,考評局已成立專責小組,詳細調查事故原因,包括壓力測試的方式、結果和跟進工作;並制訂改善建議。專責小組成員包括考評局委員會屬下相關事務委員會的委員、大學教授、學校代表,以及教育局和政府資訊科技總監辦公室(資科辦)代表。專責小組預計最快在二○二四年六月完成初步調查工作。

(四)資科辦正積極研究,以期盡快推行相關措施,為各局/部門加強監督其轄下公營機構所推出的新資訊系統,提供適切指引和技術支援,包括系統推出前進行充分測試。

(轉載自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新聞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