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下月起移除后海灣內未獲准暫時保留的蠔排

專責處理后海灣蠔排管理的政府跨部門工作小組今日(五月二十三日)公布,工作小組下月起將按管理計劃採取第一步行動,移除在后海灣未獲准暫時保留的蠔排(即沒有標記的蠔排)。

工作小組二○二三年七月二十五日公布已完成后海灣蠔排數目及位置的凍結調查。同年九月,工作小組根據凍結調查結果要求相關本地蠔養殖人士提交蠔排的蠔類養殖紀錄。其後,工作小組向已提交紀錄的人士發出載有獨特編號的標記,並要求將標記繫於其蠔排以供工作小組查察。

持有工作小組發出標記的蠔排可暫時保留,工作小組會在下一階段的管理計劃再作處理。該處其他蠔養殖人士則須於五月三十一日或之前移除沒有上述標記的蠔排及其相連的所有物品。否則,工作小組下月起會根據《船舶及港口管制條例》(第313章)採取適當行動,包括將其移除。

小組發言人說:「沒有工作小組發出的標記的蠔排於五月三十一日後不得留在后海灣內,否則將會被移除,與蠔排相關的人士亦可能須負上法律責任。工作小組下一步會檢視后海灣航行安全、水質及環境等因素,以及各獲准暫時保留蠔排的情況,再決定管理計劃下容許在后海灣進行蠔類養殖作業的範圍、蠔排的實際數目以及作業位置。」

政府跨部門工作小組由漁農自然護理署、地政總署、香港警務處、海事處、環境保護署和民政事務總署組成。市民可致電2150 7093、傳真至2314 2866或電郵至mailbox@afcd.gov.hk聯絡工作小組。

(轉載自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新聞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