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七題:在新界單車徑網絡提供的公廁

以下是今日(六月十二日)在立法會會議上何俊賢議員的提問和發展局局長甯漢豪的書面答覆:
 
問題:
 
據悉,由屯門至馬鞍山的新界單車徑網絡主幹線長達約60公里,以騎單車方式完成全段路線需時六小時以上。有關在該單車徑網絡提供的公廁,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沿上述單車徑網絡設置的公廁的數量、位置及設施為何;政府如何評估騎單車人士及該單車網絡徑附近居民(尤其是鄉郊村民)使用該等公廁的需求;
 
(二)鑑於據地圖所示及本人辦公室職員實地視察,該單車徑網絡沿途公廁(非臨時公廁)的距離不定,有否統計,每個公廁之間的平均距離及最遠距離分別為何,以及對應的步行及騎單車所需時間分別為何;
 
(三)該單車徑網絡沿途有否設置臨時公廁;如有,具體數量及位置為何;
 
(四)鑑於據本人辦公室職員了解,該單車徑網絡沿途多個鄉村的臨時公廁已設置超過五年,有否評估,該情況是否反映該等臨時公廁有長期存在之必要(例如有否統計在汀角路設置超過五年的臨時公廁的數量及位置、有否收到有關居民關於將該等公廁改為正式公廁的意見或申請,以及相應的處理方式及進度為何);及
 
(五)鑑於有意見認為,臨時公廁雖可暫時緩解市民「如廁難」的問題,但部分臨時公廁的設計存在異味和衞生問題及安全隱患,當局會否考慮盡快將該單車徑網絡沿途的臨時公廁改為正式公廁;如會,加設正式公廁的地點及數量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政府致力分階段推展新界單車徑網絡,目標是連貫新界東西的單車徑。現時,長約60公里的屯門至馬鞍山主幹線、長約兩公里的荃灣海濱公園至灣景花園段,以及長約一公里的大埔三門仔單車徑分支路段已開放使用。為方便騎單車人士享用單車徑,政府在沿途提供配套設施,包括在鄰近公共運輸交匯處設置單車匯合中心,提供單車泊位、單車租賃維修站、練習場、急救站或資訊站等設施,以及在合適地點設置休息處和公廁。新界單車徑網絡沿途的現有公廁主要由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環署)負責管理,設於沿途公園及康樂設施內的公廁由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康文署)管理,而設於沿途濕地公園和郊野公園內的公廁則由漁農自然護理署(漁護署)管理。
 
就何俊賢議員的提問,發展局在諮詢環境及生態局、食環署、康文署、漁護署及土木工程拓展署(土拓署)後,現綜合回覆如下:
 
(一)政府在規劃公廁時會考慮鄰近現有公廁的數量、使用率數據、所需用地、可行性及附近居民、地區人士及區議會的意見及訴求等因素。市民可透過「香港出行易」應用程式找到單車徑網絡沿途可供使用的公廁位置。土拓署在規劃及設計新界單車徑網絡時,已就需新設置公廁的數量、位置及設施諮詢有關區議會和單車團體,並得到他們的支持。在已完成的單車網絡段落中,除了原先已在沿線附近約100個公廁外,土拓署於下列的單車匯合中心和合適的休息處提供共八個公廁,現時這些公廁已開放使用並交由食環署管理。
 

序號 地區 公廁名稱及地點
1 屯門區 兆康公廁
兆康苑近五柳路
(位於屯門單車匯合中心)
2 元朗區 天福路公廁
天水圍天福路
(位於天水圍單車匯合中心)
3 元朗區 小商新村(1)公廁
元朗朗和路
(位於元朗市單車匯合中心)
4 北區 河上鄉公廁(III)
上水河上鄉排峰路單車徑旁
(位於上水雙魚河休息處)
5 北區 石湖墟公廁
上水新運路
(位於上水單車匯合中心)
6 沙田區 大學站公廁
沙田澤祥街
(位於大學站單車匯合中心)
7 荃灣區 海興路公廁
荃灣海興路單車徑
(位於荃灣海濱單車匯合中心)
8 大埔區 三門仔路公廁
大埔三門仔路
(位於三門仔休息處)

註:所有公廁均設有無障礙洗手間
 
(二)基於上述規劃公廁的考慮因素,沿途公廁的分佈並非硬性以劃一距離提供。按單車徑總長度63公里和沿途約100多個公廁計算,每個公廁之間平均相距約0.6公里。距離最遠的兩個公廁相距約七公里,介乎元朗市單車滙合中心至米埔村,以該兩個公廁的中點計算,前往最近的公廁約3.5公里,騎單車人士需時不多於20分鐘到達(而騎單車人士基於特別情況以步行方式前往則需大約50分鐘)。現時食環署在該段單車徑途中的壆圍南路設有臨時廁所,讓使用者可於一半所需時間內前往。
 
(三)至於該單車徑網絡沿途鄉村的臨時公廁,食環署現時在元朗壆圍南路、大埔汀角路近汀角村及近洞梓路共三處地方設有臨時廁所,而漁護署在塱原自然生態公園近單車徑的共三處地方設有臨時廁所。
 
(四)及(五)食環署和漁護署會巡查臨時廁所並安排外判服務承辦商定時進行清洗以及維修損壞設施,以確保廁所環境衞生及設施運作正常。如接獲投訴,食環署和漁護署亦會派員跟進。
 
食環署及漁護署會按需要檢視設置臨時廁所的安排,並會因應使用率數據、所需用地、可行性及附近居民、地區人士及區議會的意見等因素,提出並與相關政府部門探討把臨時公廁改為永久公廁的需要和可行性。基於這些因素綜合考慮,食環署及漁護署現時並沒有計劃把上文第(三)部分所列的臨時廁所設為永久公廁。

(轉載自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新聞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