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公布《香港氫能發展策略》

政府今日(六月十七日)公布《香港氫能發展策略》(《氫能策略》)。

環境及生態局局長謝展寰今日公布《氫能策略》時說:「面對氣候變化的挑戰,全球正努力淘汰化石燃料並加速能源轉型。其中,氫能被視為具發展潛力的低碳能源,世界各國正全力推進氫能產業發展。氫能產業發展上,國家擁有良好的發展基礎,並已明確將氫能定位成為未來國家能源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我們抓住氫能發展機遇,可以幫助香港邁向碳中和,發展新質生產力和維持國際競爭力。」

為了準備迎接氫能發展機遇,政府在二○二二年成立由十多個政策局及專業部門組成氫能源跨部門工作小組,為啓動本地氫能應用拆牆鬆綁。工作小組已協助制定了在香港氫能應用的暫行標準,並且原則上同意了14個試驗項目,包括跨境運氫、供氫設施、交通、工地及偏遠地區應用等,陸續開展。

在檢視了各項考量因素後,政府制定《氫能策略》針對「確保安全」、「合適技術 」、「基礎設施」、「成本效益」、「人才培訓」,以及「社會接受」等六大方面的技術挑戰,和香港的獨特情況,提出按照「完善法規」、「制訂標準」、「配合市場」以及「審慎推進」四大策略,穩慎有序地營造有利本地氫能發展的環境,讓香港把握氫能在世界不同地方,尤其是國家近年不斷發展所帶來的環境和經濟機遇,也拓展香港與粵港澳大灣區乃至全球的合作,融入國家發展大局,發展新質生產力。

按照《氫能策略》,政府將會在二○二五年上半年,提交修訂法例建議,為規管用作或擬用作燃料的氫氣的生產、儲存、運送、供應及使用提供法律基礎,並在二〇二七年或之前,擬備對接國際的氫能標準認證模式。政府亦會推動區域合作、境外投資、共同開發或輸入氫能;發揮「背靠祖國、聯通世界」的得天獨厚優勢,推動香港成為國家發展氫能源的示範基地,並協助氫能源產業於「一帶一路」地區的發展;以及發揮香港作為「超級聯絡人」和「超級增值者」的優勢,聯同投資推廣署及有關政策局和部門,向海外及內地潛在企業和人才推廣透過香港發展氫能的商機。

落實《氫能策略》方面,政府會擴大跨部門工作小組的職能,除了就未來試驗項目作出審視及批准外,更會統籌制定和持續優化氫能應用的相關技術標準及指引;為各項氫能使用的廣泛應用及商業化路徑提供建議;就氫能應用在本地的基建發展及人才培訓作出支援;協助氫能應用普及化的推廣;以及定期檢視進展和更新《氫能策略》。

​《氫能策略》全文已上載至環境及生態局碳中和及可持續發展網站(cnsd.gov.hk/strategy-of-hydrogen-development-in-hong-kong_booklet_tc.pdf)。

(轉載自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新聞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