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四題:鄰里支援幼兒照顧計劃

以下是今日(六月二十六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周浩鼎議員的提問和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的答覆:
 
問題:
 
據報,本年一月,屯門區發生一宗虐兒個案,涉事的九個月大女嬰由一名在「鄰里支援幼兒照顧計劃」(照顧計劃)下一個非牟利機構招募的社區保姆照顧。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鑑於據報,涉案社區保姆負責照顧的首名人士便是涉事的女嬰,當局未來會否考慮為經驗尚淺的新手社區保姆提供更多協助,例如派遣另一名經驗豐富的社區保姆或專業保姆陪同他們照顧兒童若干次,直至他們累積足夠經驗方讓他們單獨照顧兒童;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二)過去五年,每年屯門區分別有多少個牟利及非牟利機構營辦照顧計劃下的家居照顧服務,以及它們為所招募的社區保姆提供培訓的詳情為何;及
 
(三)鑑於政府於本年三月二十七日回覆本會議員質詢時表示,由照顧計劃推出至今,社會福利署(社署)接獲四宗引致幼兒受傷的意外報告,有多少宗意外經調查後證實是社區保姆疏忽所致,以及每宗意外發生後,社署所採取的改善措施為何?
 
答覆:
 
主席:
 
就議員的提問,現回覆如下:
 
(一)及(二)社會福利署(社署)資助非政府機構推行鄰里支援幼兒照顧計劃(照顧計劃),包括由社區保姆在他們的居所或營辦機構認許的其他適當地點為九歲以下的兒童提供家居照顧服務,以及於營辦機構設立的服務中心為三歲至九歲以下的兒童提供中心託管小組。現時,全港18區(包括屯門區)在照顧計劃下各設一支服務隊,每支服務隊由一所非政府機構營運。
 
社署一直要求營辦機構須設有機制招募、評估、篩選及培訓社區保姆,並安排服務配對。現時,社區保姆需要接受四小時的基本培訓,內容包括嬰幼兒成長發展及照顧技巧、幼兒營養及家居安全等,以及一小時由幼兒工作員提供的專業幼兒照顧訓練。此外,營辦機構的社工每月須向正提供服務的社區保姆進行家訪,而機構的幼兒工作員亦須每月為他們提供個別培訓/督導。因應社區保姆的背景和能力,營辦機構亦會為他們提供加強培訓或再培訓課程(包括有關識別虐兒的培訓),並持續評估及跟進他們的表現。
 
為加強照顧計劃,社署會於今年第四季起加強社區保姆的培訓,內容由社署統一制定。學員須接受14小時的基礎訓練,包括嬰幼兒生理和心理發展、成長的特別發展里程和需要、照顧和溝通技巧、家居安全和衞生、意外和特別事故的處理等,而被安排照顧有特殊學習需要兒童的社區保姆須接受額外四小時的進階培訓,學習有關的知識和技巧。營辦機構須評估社區保姆在完成培訓後的幼兒照顧技巧和知識、提供照顧服務的信心,以及家居環境是否合適提供照顧服務後,方會安排他們提供服務。
 
在加強的照顧計劃下,除了現有的家訪、培訓/督導,以及持續評估及跟進社區保姆的表現外,相關培訓/督導數據亦會納入服務質素標準,營辦機構須每季向社署提交相關服務統計資料。社署也會定期及突擊探訪,評估營辦機構的表現是否符合服務協議要求。
 
(三)關於政府在二○二四年三月二十七日回覆議員質詢時所提及的四宗幼兒受傷的意外報告,經調查後,該四宗事件純屬意外(即不包括懷疑虐待兒童事件),並不涉及社區保姆疏忽。因應每宗事件,社署已指示相關營辦機構採取相應的改善措施,包括提升中心託管小組的環境安全、提升社區保姆的家居安全意識及在同一時間照顧不同年齡兒童的注意事項和照顧技巧,以及加強在安排兒童外出活動的安全知識。社署會繼續提醒各營辦機構須持續檢視家居照顧服務的評估及配對安排,並加強對社區保姆的培訓。

(轉載自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新聞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