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十題:電子健康紀錄互通系統

以下是今日(六月二十六日)在立法會會議上林琳議員的提問和醫務衞生局局長盧寵茂教授的書面答覆︰

問題:

政府在本年二月向本會衞生事務委員會就「醫健通+」發展提交的討論文件指出,在去年共有約600萬人曾登記電子健康紀錄互通系統(簡稱「醫健通」),但由私營醫護機構上載的電子健康紀錄數量仍非常低,佔少於1%;此外,在醫院管理局(醫管局)接受治理的合資格癌症病人可參與「公私營協作放射診斷造影計劃」(造影計劃),並轉介至私營醫療機構接受放射診斷造影服務(放射診斷)。然而,有不少市民反映,他們在私營醫療機構(例如私家醫生、私家醫院、診所或放射檢查中心)進行放射診斷後,相關放射圖像與病歷紀錄未能及時上載至醫健通,影響他們後續在公立醫院覆診。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是否知悉,過去五年,每年各醫院聯網的電腦掃描造影、磁力共振掃描造影、超聲造影和正電子電腦斷層掃描的使用量與輪候時間,以及病人經造影計劃及自費進行放射診斷的人數分別為何;

(二)目前已登記參與醫健通的私營醫療機構的數量為何;

(三)目前已上載至醫健通的電子健康紀錄中,由私家醫生上載的紀錄數量為何,以及其佔電子健康紀錄總數的比率;及

(四)目前給予私營醫療機構「互通同意」閱覽及上載醫療紀錄的醫健通用户數量為何,以及其佔醫健通登記用户總數的比率;現時有否規定私營醫療機構在特定時限內上載病人的醫療紀錄至醫健通或醫管局的「臨床醫療資訊管理系統」;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醫健通是政府開發的全港性電子健康紀錄互通平台,二○一六年正式開始運作。參加的市民可以授權公私營界別的醫護服務提供者,透過醫健通取覽和存放他們的電子健康紀錄。醫健通已經完成兩個階段的發展。截至二○二四年五月底,醫健通登記個人用戶約600萬人,佔全港近八成市民。

在此良好基礎上,政府在二○二三年《施政報告》公布推出「醫健通+」五年計劃,將醫健通轉型為集醫療數據互通、服務提供及流程管理於一身的綜合醫療資訊基建。「醫健通+」旨在為每位市民帶來更連貫和個人化的治理流程,並促進護理協調、跨界別協作及健康管理和監測,讓市民獲得更優質的醫護服務,同時亦更有效地支援各項醫療政策。政府會按「四個統一」的策略推展「醫健通+」,包括「統一電子病歷」、「統一治理流程」、「統一健康工具」及「統一數據平台」。

其中,市民分散在不同醫療流程的電子健康紀錄,會在「統一電子病歷」發展策略下整合到個人醫健通戶口。一個全面、完整的電子健康紀錄檔案,可以協助市民和醫護服務提供者在知情的情況下作出決策,更有效地回應市民的健康需求,提供更精確的診斷,以及節省護理成本。「醫健通+」亦將逐步構建一個全港人口健康數據庫,協助政府制定更全面、準確和實證為本的醫療政策,從而更有效地分配資源;同時支援臨床研究和試驗,推動香港成為醫療創新樞紐。

就林琳議員的提問,經諮詢醫院管理局(醫管局)後,現答覆如下:

(一)過去五年,每年各醫管局醫院聯網的電腦掃描造影、磁力共振掃描造影、超聲造影和正電子電腦斷層掃描的服務量與輪候時間,以及公私營協作放射診斷造影計劃 (協作造影計劃)的服務量載於附件。醫管局並沒有備存病人自費進行的診斷檢查個案宗數。

(二)及(三)截至二○二四年五月底,全港所有公營醫院及診所、13間私家醫院,以及逾3 060間私營醫護服務提供者已登記醫健通,涉及逾5 550個服務地點。當中,86間醫護服務提供者(包括私家醫院和影像診斷中心)有提供放射診斷造影服務,涉及156個服務地點。

現時,醫健通可互通的電子健康紀錄超過40.2億個。醫護服務提供者每月平均取覽的電子健康紀錄數量持續上升,過去三個月平均每月取覽量達220 000次。在二○二三年,私營醫護服務提供者取覽量佔超過六成。然而,儘管私營界別有很高的參與度,幾乎所有在醫健通互通的電子健康紀錄(超過99%)均來自公營醫護服務提供者。私營醫護服務提供者的低存入率成為市民獲得連貫護理服務的一大阻礙。

事實上,大多私營醫護服務提供者已備有成熟的資訊科技系統,技術和安全要求足以將其系統連接到醫健通以存放市民的健康紀錄。政府會繼續多管齊下鼓勵私營醫護服務提供者存放市民的電子健康紀錄至醫健通,致力為每位市民建立一個全面的健康紀錄檔案。

政府正推行「電子健康紀錄資助先導計劃」,與臨床醫療管理系統供應商和醫療團體合作進行系統改良,使私營醫護人員可直接透過其原有臨床醫療管理系統無縫地存放醫療紀錄至醫健通。先導計劃進展順利,截至二○二四年五月底,約400名私家醫生已完成對接醫健通,並上載逾43萬個電子健康紀錄。政府會繼續透過提供技術及財政支援,擴展有關計劃至更多醫護服務提供者及專業,包括中醫、醫務化驗所和牙科護理服務提供者等,以推進醫健通與坊間電子醫療管理系統的無縫連接工作。此外,203間私營醫護服務提供者(包括12間私家醫院)已經完成系統連接,當中涵蓋共775個服務地點,包括73個提供放射診斷造影服務的地點。

政府亦會逐步要求參加政府資助醫療計劃的私營醫護服務提供者須將使用相關服務的市民的醫療紀錄存放至醫健通。以協作造影計劃為例,在公營醫院接受治理的合資格癌症病人可被轉介至私營機構,接受供電腦掃描造影(CT)及磁力共振掃描造影(MRI)服務,所需費用由醫管局全額資助。檢驗結果須在三天內傳送至醫管局的臨床醫療資訊管理系統,省卻患者回來取報告的時間,同時協助病人所屬的公立醫院醫生制訂日後的治療方案。參加計劃的市民和私營醫護服務提供者均須登記醫健通,診斷結果會同步存放在醫健通系統,方便市民及其授權的其他醫護服務提供者能透過系統取覽相關檢測報告。

此外,政府會推出「醫健通+」認證計劃,便利市民分辨醫護服務提供者存放紀錄至醫健通的能力及所涉資料的程度。市民可在參考有關資訊後選擇合適的醫護服務提供者,以確保自己的醫療紀錄能夠存放在個人醫健通戶口。

(四)市民和醫護機構參與醫健通均屬自願性質。按現行機制,當市民給予「參與同意」以登記醫健通,醫管局和衞生署即可存放及取覽其電子健康紀錄。私營醫護服務提供者方面,除「參與同意」外,市民須額外給予個別醫護機構「互通同意」,該機構方可在醫健通存放和取覽該市民的電子健康紀錄。

政府留意到近600萬醫健通登記用戶(即已給予「參與同意」)中,近七成尚未給予任何私營醫護服務提供者「互通同意」,意味着他們的健康紀錄並未能在公私營界別或私營醫護服務提供者之間雙向流通。其中一個原因是不少市民或未完全掌握現行的雙重同意機制。政府已計劃修訂《電子健康紀錄互通系統條例》(《互通系統條例》)(第 625 章),在市民自願參與醫健通的前提下,簡化有關互通同意的機制。與此同時,政府會繼續透過宣傳推廣及便利措施,優化市民給予私營醫護服務提供者同意的相關流程。政府亦計劃修訂《互通系統條例》,賦權醫務衞生局局長可要求醫護服務提供者,在市民同意下將指定的重要健康數據存放在市民的個人醫健通戶口,保障市民可取得及管理其個人健康檔案的權利。

(轉載自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新聞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