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十六題:打擊非法賽車活動

以下是今日(七月三日)在立法會會議上李鎮強議員的提問和署理運輸及物流局局長廖振新的書面答覆:

問題:

據報,有住在非法賽車活動黑點附近的居民多年來一直飽受有關車輛發出的引擎聲困擾。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會否統計,過去五年,每年有關執法部門收到多少宗涉及非法賽車活動的投訴,並按全港18區列出分項數字;

(二)過去五年,每年有關執法部門就涉嫌進行非法賽車活動拘捕的人數,以及當中有多少人被成功定罪;

(三)是否知悉各區進行非法賽車活動的黑點;如是,現時當局採取甚麼措施打擊該等黑點的非法賽車活動,以及有否評估有關措施的成效;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四)如何加強打擊非法賽車活動,例如會否善用科技協助執法及加重相關罰則;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就李鎮強議員提問有關政府打擊非法賽車活動的各個部分,經諮詢香港警務處(警務處)後,我現答覆如下:

(一)過去五年,警務處接獲非法賽車的投訴宗數表列如下:
 

年份 2019 2020 2021 2022 2023
投訴宗數 99 152 103 24 2

警務處沒有備存有關非法賽車投訴地區的分項數據資料 。

(二)警務處在二○二一年至二○二三年處理超速駕駛或非法賽車(註)的執法數字(包括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發出傳票和作出拘捕),按警察總區劃分表列如下:
 

警察總區 2021年 2022年 2023年
港島 24 563 29 380 19 793
東九龍 47 728 43 132 50 576
西九龍 49 005 70 508 58 089
新界南 50 114 47 211 53 898
新界北 94 923 75 052 71 215
合計 266 333 265 283 253 571

警務處沒有備存因超速駕駛或非法賽車而被定罪的數據資料。

註:根據道路交通條例(第374章)第55(1)條,任何人參與車輛之間在任何道路上的速度競賽或試驗而未經警務處處長書面同意,或違反在批給該同意下施加的任何條件,即屬犯罪,可處第三級罰款及監禁12個月。

(三)及(四)警務處沒有備存有關非法賽車黑點的統計,但會按收到的投訴及情報進行執法行動,打擊超速駕駛或非法賽車,包括利用各類偵速儀器定點執法,以及使用配備偵速及自動車牌識別系統的警車作流動性執法。此外,如被截查的車輛懷疑經非法改裝(包括非法改裝引致發出巨大聲響),會被送往警察車輛扣留中心,由汽車檢驗主任檢驗。如證實違法,警務處會提出檢控。

超速駕駛或非法賽車是非常嚴重的交通罪行,對駕駛者及其他道路用者造成極大風險。打擊超速駕駛或非法賽車是警務處「重點交通執法項目」之一。警務處會繼續不時展開行動,對超速駕駛、非法賽車及其他危險駕駛行為嚴厲執法,並會對所有相關舉報迅速作出行動,以打擊駕駛者不安全及不負責任的駕駛行為,保障他們的生命及其他道路用者的安全。

在二○二一年至二○二三年間,警務處處理超速駕駛的執法數字輕微下跌4.8%,同期就非法賽車的投訴宗數下跌98%。上述數據反映警務處打擊超速駕駛或非法賽車的執法行動的成效,現行法例中的罰則仍具有阻嚇力。警務處會繼續相關執法工作,並持續檢視違法數字和相關情況。

(轉載自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新聞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