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在《2023年建築物管理(修訂)條例草案》獲通過後會見傳媒談話全文

以下是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麥美娟今日(七月四日)下午在立法會通過《2023年建築物管理(修訂)條例草案》後會見傳媒的談話全文:
 
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大家好,立法會剛三讀通過《2023年建築物管理(修訂)條例草案》(《條例草案》),以修訂《建築物管理條例》(第344章)(《條例》),我們表示歡迎和感謝立法會議員的支持,尤其是立法會議員剛才發言時均認同政府在這方面的工作。
 
首先我要感謝立法會議員和立法會秘書處的努力,前後召開十次法案委員會會議以審議《條例草案》。我亦感謝議員、各個團體以及市民在過去數月就《條例草案》給予政府的寶貴意見,我們會仔細研究相關意見,並適當地納入《條例草案》中。

《條例》就業主立案法團(法團)的成立及運作等事宜作出規定。政府希望藉今次修例,加強業主對法團管理委員會的監察,令他們在執行建築物的日常管理工作上,尤其在進行採購方面,能夠更具透明度和問責性。《條例草案》亦規定更多業主須親身參與重大採購決定。此外,我們在《條例草案》中引入有關保存文件的刑事條文,以加強阻嚇不妥善保存文件的情況。

修訂條例將於憲報刊登當日一年後正式實施。政府會展開多方面的工作,包括更新指引和加強公眾教育和宣傳,確保修訂條例能夠有效地落實。

今次的修例工作是先處理公眾較為關注而爭議性較小的建議,我要強調,政府的工作並不會在《條例草案》通過後便停步。我們接下來會着手跟進其他更為複雜和具爭議性課題。我們會以開放的態度,廣泛聽取持份者的意見,考慮下一階段的工作內容。

我要再次感謝立法會議員和社會各界人士支持政府今次修例,令我們能盡快回應社會上的關注,進一步推動良好大廈管理。
 
記者:剛才說會跟進較複雜的問題,大家關注授權書或圍標情況,有沒有時間表將來工作會如何進行?
 
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正如我們在法案委員會上多次提出,在今次《條例草案》修訂通過後,我們會馬上展開下一階段工作。下一階段工作有幾方面,第一,主管當局在《建管條例》下的權力和行使情況,另外是處理委任代表文書和針對維修工程出現大圍標的情況,這都是我們下一階段會馬上進行的工作。事實上,有些工作我們現正進行中,包括針對委任代表文書,在去年全港物管公司都已登記及註冊後,物監局(物業管理業監管局)已經向全港的物管公司發出指引,要求他們協助法團和業主在召開大會時,妥善和合理地處理委任代表文書,確保委任代表文書的使用是合法和合理。所以我們在這方面的工作有些已在進行中,有些已經馬上開展。剛才所說的幾個方向,牽涉不只我們的部門,亦牽涉其他部門和其他社區內的持份者,所以我們的首要工作就是要與地區內的持份者,包括相關物管公司、業主、法團代表和業主代表,我們要聽取大家的意見,用一個務實的方法,令大家在接下來的樓宇管理工作能更好進行,協助業主和法團管理好自己的樓宇。謝謝。

民政及青年事務局(民青局)局長麥美娟(右)及民青局副局長梁宏正(左)今日(七月四日)在立法會通過《2023年建築物管理(修訂)條例草案》後會見傳媒。
民政及青年事務局(民青局)局長麥美娟(右)及民青局副局長梁宏正(左)今日(七月四日)在立法會通過《2023年建築物管理(修訂)條例草案》後會見傳媒。

(轉載自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新聞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