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署理運輸及物流局局長就「推動粵港合作,鞏固香港國際航運中心地位」議員議案總結發言

​以下是署理運輸及物流局局長廖振新今日(七月四日)在立法會會議就嚴剛議員動議的「推動粵港合作,鞏固香港國際航運中心地位」議案的總結發言:

主席:
 
感謝嚴剛議員提出議案、葉劉淑儀議員提出的修正案和30多位議員提出關於鞏固香港作為國際航運中心的意見。接下來,我會就議員剛才提出的意見作綜合回應。

政府一直致力持續發展香港海運港口業的綜合實力,因此我們去年底推出了《海運及港口發展策略行動綱領》(《行動綱領》),為海運港口發展不斷注入動力。

我們明白議員以及社會對本港港口及貨櫃碼頭用地的使用情況的關注。香港作為細小、開放型經濟體,港口活動表現難免容易受外圍環境、全球經濟及地緣政治等因素所影響。港口業務是香港過去數十年建立下來的重要資產,作為國家唯一的自由免稅港,配合清關快、效率高的「補時港」、以及國際聯繫強等優勢,加上一流的機場、陸路跨境口岸和運輸設施等網絡聯繫海內外,香港仍然位居全球重要樞紐港。香港作為大灣區內發展最早且高度成熟的港口,在發展上亦難免面對諸如土地及成本的限制。因此,需要確保碼頭及周邊用地留有足夠土地,以便貨物可高效地裝卸。

我們一直致力提升香港港口的競爭力,並於《行動綱領》中公布從「船」、「貨」、「地」三方面入手,全方位引領全球各地貨源透過船運使用香港港口,當中包括打造香港成為優質綠色能源加注中心,提供綠色甲醇、液化天然氣等潔淨能源;促進智慧港口發展,通過數字化港口社區系統提高營運效率;加強與粵西地區及其他大灣區港口和城市合作,擴大貨源和國際聯繫,增加經由香港港口處理的貨物出發地和目的地等。

為推動香港港口的持續發展,我們定期與碼頭業界就增強港口競爭力會面及跟進業界與內地港口合作的進度。我們樂見香港貨櫃碼頭營運商與廣西北部灣國際港務集團於二○二四年五月簽訂合作備忘錄,攜手加強桂港兩地在港口、物流等業務領域及經貿往來的合作,協助加快發展粵港澳大灣區經濟圈及北部灣經濟圈。

事實上,碼頭業界一直積極推廣香港港口的國際聯繫性及其提供的高效服務。在二○二四年五月,深圳鹽田及香港貨櫃碼頭營運商於重慶舉辦「多式聯運產品推介會」,聚集來自港深渝三地的政府及業界代表,分享鹽田港和葵青港航線一站式物流解决方案,業界稱之為「葵鹽通」。此舉透過深化葵鹽兩個港口之間的合作,可望為香港帶來額外貨運量,同時有助加速貨物處理和運輸,加快讓重慶及西南地區的貨物進入國際市場。

另外,香港碼頭業界亦就高價值冷鏈產品,例如智利車厘子,與深圳港大鏟灣碼頭合作,協助貨櫃以駁船方式快速高效地從香港轉運至大鏟灣,使貨物能夠迅速到達大灣區內各城市。葵青貨櫃碼頭向駁船營運商提供貨櫃從遠洋貨櫃船卸貨的預計時間,並在卸貨後立即將智利車厘子貨櫃裝上在碼頭等候的駁船。葵青貨櫃碼頭與大鏟灣碼頭緊密聯繫,確保駁船抵達深圳後立即靠泊。兩個碼頭間的緊密合作不但縮減貨物的運送時間,包括裝卸和等候時間,同時亦可借助大鏟灣碼頭的清關能力,讓經葵青貨櫃碼頭轉口入内地的冷鏈產品的清關容量即時加大。

對於有議員提出覓地重置貨櫃碼頭的建議,我們必須全盤考慮,包括港口規劃、用地要求、土地使用兼容性、環境因素、水流、水深、海上航道、道路連接及其他基礎設施要求和可持續發展等因素。要覓地重新建造一個具備相應規模和完善配套設施的國際貨櫃碼頭並不容易,而且搬遷碼頭的工作,包括物色及平整如此大片土地、提供所需交通連接和基礎設施以支持碼頭運作,以及在重置碼頭啓用前建造相關碼頭設施,亦需時進行。

目前香港港口運作暢順,我們會繼續透過強化現有港口設施,提升港口競爭力。我們會繼續監察香港港口業的發展,包括貨物吞吐量的變化,以確保能夠適時提供所需的港口設施及與港口相關的基建設施,支援港口發展。

多位議員提出將香港港口與大灣區港口組成組合港以提高貨運效率。香港是單獨關稅區,兩地進出口貨物的管制和法規存在差異,而香港港口作為國家境外港口的地位獲國際認可,亦是香港「一國兩制」中其中一個優勢,更是香港貿易和轉運業務的基石,因此維護香港港口的獨立性是重中之重。目前,兩地海關已共同推出「跨境一鎖計劃」以就往來內地經香港轉運的貨物提供通關便利,香港海關會與內地海關繼續加強合作,積極推展「香港認可經濟營運商計劃」和互認安排網絡,為更多企業提供有利的營商環境,藉此加強香港作為主要國際貿易及航運中心的競爭優勢。

為增強香港港口競爭力及發展新質生產力,政府致力推進香港成為綠色和智慧港口。綠色港口方面,為達至國際海事組織於二○五○年前後實現國際航運溫室氣體淨零排放的目標,《行政長官2023年施政報告》中宣布打造香港為優質綠色燃料加注中心,藉此進一步鞏固及提升香港作為國際航運中心的地位。政府已展開為本地船舶及遠洋船提供綠色能源加注的可行性研究,並將二○二四年內公布行動綱領,落實建設加注設施和供應鏈。政府亦正推展為遠洋船提供液化天然氣加注的準備工作,包括法例修訂、技術研究和設置。

鑑於內地近年積極發展綠色船用燃料產業,而香港鄰近大灣區內多個其他港口,未來可以探討不同港口之間在與綠色船用燃料加注相關環節上合作的可能性,包括綠色船用燃料生產、運輸配送、人員培訓等。

此外,運輸及物流局和海事處建議修訂相關海事法例,以便利船舶在香港水域使用及加注綠色船用燃料,並於下周向立法會提交立法建議。海事處剛於二○二四年六月二十八日推出為在國際海事組織制訂的國際減碳標準中獲得高評級的香港註冊船舶提供每年兩萬元的津貼。措施推出後,香港是全球首個支持國際海事組織國際減碳標準的地區。

智慧港口發展方面,特區政府樂見碼頭營運商多年來不斷投放資源,利用科技發展改善碼頭設備提升效率,透過高效的服務貢獻香港作為區內的樞紐港的地位。例子包括碼頭自二○一八年引進輪胎式龍門架吊機遙距操作及貨櫃箱自動堆疊系統。營運商亦正在碼頭就無人駕駛電動拖車進行技術測試,在確保運作安全暢順後逐步應用至日常貨櫃操作中,來進一步提升碼頭自動化操作水平。事實上,香港港口一直保持高效處理貨物的能力,遠洋國際貨櫃船在香港港口停留的平均時間為0.95天,遠低於世界前20大貨櫃港口的平均值1.85天。

特區政府正積極推動智慧港口發展,通過建立數字化港口社區系統,促進航運、港口及物流業持份者信息互聯互通,增強港口競爭力。特區政府自二○二三年一月份分階段設立和試用數據共享平台,目前追蹤冷鏈貨物的運輸流程,包括進口本地及跨境運輸以及出口整櫃和拼櫃貨物的平台已推出供業界進行測試。我們的目標是在二○二五年前將港口社區系統擴展到冷鏈產品以外更廣泛的產品和交付流程。有關平台將能精簡港口運作,優化多方協調,從而提升港口效率及增強香港港口的整體競爭力。我們目標是構建一個聯通機場、港口以至其他相關的物流信息平台,促進物流數據互聯互通,增強貨流、信息流及資金流的管理,長遠則進一步擴大至與内地及澳門的物流系統互聯互通。同時,特區政府會鼓勵業界利用現有的數字解決方案和技術以提高貨物處理效率,並促進港口、機場和物流數據的互聯互通。

我們會善用香港世界級的多式聯運網絡優勢,藉着用好港珠澳大橋的契機,加強與粵西地區的物流聯繫,擴大貨源,為港口航運業開拓新機遇。我們亦積極與業界擴大香港港口的國際聯繫,以期增加經由香港港口處理的貨物的出發地和目的地。我們會務實地與粵港澳大灣區港口及城市共同探討優勢互補的領域,以達致既能鞏固香港國際航運中心的地位,又能提升大灣區港口群的總吞吐量的目標。我們會致力維持香港港口作為亞洲區中轉樞紐港的角色和地位,為此維持甚至提升香港港口的國際連繫,無論是國際貨櫃班輪每周班次或目的地,尤其重要。

與此同時,我們希望強調,一個國際航運中心並非只看貨櫃吞吐量,而是要看整個海運圈的生態是否蓬勃,所提供的海運港口服務是否完善。香港有逾1 100家與港口航運相關的公司,提供各式各樣優質的海運服務,業務範圍涵蓋港口服務、船舶營運和管理、船務經紀和代理、海運相關的金融、保險、法律和仲裁服務,以及船級社和船舶檢驗等。香港作為國際航運中心的地位廣受國際認可。

根據《2023新華‧波羅的海:國際航運中心發展指數報告》,香港排名全球第四位,反映香港是世界前列的國際航運中心城市,具備優質的航運服務業群、優良的營商環境,以及理想的港口條件。二○二○年,波羅的海國際航運公會將香港列為全球海事標準合同中四個指定仲裁地之一,與倫敦、紐約和新加坡看齊,印證香港在海事仲裁的領先地位。香港的船舶註冊以總噸位計全球排行第四位,而且在全球的港口國監督滯留率甚低,以優質享譽國際。

這些優勢均有助促進大灣區的高質量發展,更好地融入國家發展大局。在專業服務的堅實基礎上,香港要定位為大灣區内的高增值海運服務中心,尤其注重海事法律、船舶融資和綠色航運等領域。這定位使我們能夠為尋求在大灣區內發展的海外企業提供優質全面的海運服務。此外,香港高度國際化的優勢,亦有助內地航運企業利用香港的高端航運服務,與國際航運界接軌,拓展全球業務。例如,為發揮香港海事仲裁的國際地位,我們會繼續向内地以及海外的海運企業推廣香港的法律服務,積極鼓勵它們選用香港作為仲裁地。一方面,這將有利内地企業,包括大灣區内的企業,在熟悉環境下解決海事爭議,協助「内資走出去」。另一方面,我們會與更多國際海運組織加深合作,包括深化波羅的海國際航運公會和國際航運公會在香港的營運活動,促進國際海運企業以香港作為跳板走進大灣區市場,輔助「外資走進來」。

多位議員都關注海運業的人才培訓。就海運業人力資源而言,運輸及物流局會繼續與業界保持緊密聯繫,並透過海運及空運人才培訓基金下多項計劃與推廣活動,培育業界所需的人才,鼓勵更多人投身海運業。「海事人才培訓資助計劃─法律」亦於二○二三年九月推出,提供見習培訓,培育更多本地海事律師。為更有效及聚焦地吸引海事專才,政府於二○二三年更新「香港人才清單」,現時清單已涵蓋四項海運專才,即資深保險專才(海事)、造船師、海事總管以及航運融資專才。我們明白業界面對船舶轉型至智能化及綠色能源燃料過程中對合資格人手的需求有所憂慮。雖然香港暫時未有相關技術的培訓課程開辦,但透過我們與大灣區的專業教育機構交流,相關機構提供的培訓課程已獲海事處認可,使香港海運從業員可前往修讀。

亦有多位議員提出會否成立法定的海運組織以作長遠規劃。政府就這個問題已審視有關成立法定海運組織的建議,並已在《行動綱領》中交代。政府一直積極參與法例修訂、促進外來投資、與其他港口及城市進行官方合作等各項工作,在香港海運及港口業的發展中擔當重要角色。然而,隨着香港海運網絡越來越蓬勃,相關工作自然會越來越多,長遠而言,我們可以不時探討設立法定海運組織的可行性。政府會持續支援香港海運港口局,並會優先與業界保持緊密溝通,準確掌握行業前景和發展趨勢。

展望未來,我們會繼續與香港海運港口局攜手並肩,共同落實《行動綱領》下的各項工作,憑藉香港高度國際化的優勢,充當大灣區城市間的海運「超級聯絡人」,進一步鞏固香港作為國際航運中心的地位。

我謹此陳辭,多謝主席。

(轉載自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新聞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