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海關打擊更生機構不良營商手法
香港海關今日(七月九日)拘捕一名更生機構男董事,該機構旗下的職員涉嫌將虛假商品說明應用於所提供的服務,以及作出誤導性遺漏的營業行為,違反《商品說明條例》(《條例》)。
海關早前接獲舉報,指一間更生機構的職員向顧客提供為期兩年的訓練課程時作出虛假聲稱,表示其預繳的書簿費用可獲退還。然而,該機構最後沒有向顧客退回有關費用。
此外,職員表示所繳付的住宿生活費按金將於顧客子女完成課程後,獲得退還。但當該機構停止提供訓練課程後,職員才向顧客提供重要資料,即有關的按金不會因為機構停止提供課程而退還。
海關人員今日拘捕該更生機構一名66歲男董事,他現正保釋候查。
案件仍在調查中,不排除有更多涉案人士被捕。
海關提醒商戶須遵守《條例》的規定,而消費者於購買服務時亦應光顧信譽良好的商戶。
根據《條例》,任何商戶如將虛假商品說明應用於向消費者提供或要約向消費者提供的服務,即屬違法。而任何商戶如在交易過程中,遺漏或隱藏重要資料,或以不明確、難以理解、含糊或不適時的方式提供重要資料,因而導致或相當可能導致一般消費者作出某項交易決定,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五十萬元及監禁五年。
市民可致電海關二十四小時熱線2545 6182,或透過舉報罪案專用電郵帳戶(crimereport@customs.gov.hk)或網上表格(eform.cefs.gov.hk/form/ced002/)舉報懷疑違反《條例》的事宜。
(轉載自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新聞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