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十八題:填補立法會議席空缺的安排

以下是今日(七月十日)在立法會會議上狄志遠議員的提問和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衞的書面答覆:

問題:

有意見指出,本屆立法會有一個議席已懸空逾18個月,難免影響本會監察政府施政和表達社會訴求。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自第一屆立法會以來,有多少個議席於立法會任期內懸空,以及每個議席懸空的時間為何;

(二)自第一屆立法會以來,政府舉行了多少場立法會補選,以及每場補選涉及的議席數目及開支為何;政府基於甚麼考量或準則,決定進行該等補選;及

(三)鑑於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就二○二四至二○二五財政年度開支預算回覆本會議員的問題時表示,政府會與選舉管理委員會保持密切溝通,並會按實際情況考慮本屆立法會的補選事宜,有關工作的最新進展,以及決定進行補選與否的考量或準則為何?

答覆:

主席:

就狄志遠議員的提問,現回覆如下:

(一)自香港特別行政區第一屆立法會(第一屆立法會)成立至今,共有51個議席於任期內懸空。鑑於補選安排須根據法例及按實際情況進行,以往出缺情況亦未必會在短時間內舉行補選。按統計顯示,在上述51個出缺議席中,58%(30個議席)的懸空時間超過一年。

(二)及(三)自第一屆立法會以來,政府共舉行了10場立法會補選,涉及20個議席。補選開支受多種因素包括議席數目、所屬界別、選民人數、投票站數目、場地租借情況,以及所需人手等所影響。因此,不同補選的開支總額會有所差異。我們會繼續以提升效率和審慎理財為原則,使日後的公共選舉在成功舉行的同時,亦符合成本效益。

至於目前立法會的出缺情況,政府會繼續與選舉管理委員會保持密切溝通,並按實際情況,在切實可行的範圍內作適當考慮有關安排。

(轉載自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新聞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