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處推出「再就業津貼試行計劃」

勞工處今日(七月十五日)公布推出「再就業津貼試行計劃」(再就業計劃),並即日開始接受登記,鼓勵中高齡人士投入勞動市場。
 
行政長官在去年《施政報告》宣布推行為期三年的再就業計劃,旨在增加中高齡人士重投工作的誘因。任何可在香港合法受僱的40歲或以上香港居民,並已連續三個月或以上沒有從事任何獲酬工作,均可參加再就業計劃。若參加者連續完成六個月全職工作,可獲發10,000元津貼,連續完成12個月全職工作則可再獲發10,000元津貼。完成兼職工作的參加者可獲發半額津貼。每名參加者在計劃的推行期間最高可獲20,000元再就業津貼。
 
聘請再就業計劃參加者的僱主可同時參加「中高齡就業計劃」,獲發在職培訓津貼。為鼓勵僱主聘請計劃參加者,勞工處會延長合資格僱主在「中高齡就業計劃」下可獲在職培訓津貼的期限至六至12個月。
 
勞工處發言人表示:「再就業計劃鼓勵中高齡人士重返職場,協助釋放社會潛在勞動力,同時惠及僱主和僱員。」

有意參加再就業計劃的人士如欲了解計劃詳情及登記手續,可瀏覽專題網頁(www.jobs.gov.hk/rea),或致電由政府委聘服務機構接聽的熱線2116 0131或2397 7277,亦可致電2951 4634聯絡勞工處。

(轉載自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新聞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