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公共小型巴士先導試驗計劃接受第二輪申請

環境保護署(環保署)今日(八月五日)宣布,電動公共小型巴士先導試驗計劃(試驗計劃)今日起開始接受第二輪申請,截止日期為八月二十六日。

環保署發言人說:「我們現正分階段推行試驗計劃,與首輪申請相同,第二輪申請亦以九龍塘(沙福道)和觀塘裕民坊公共運輸交匯處作為試點,成功申請的營辦商就每部參與試驗計劃的電動公共小巴可獲八成車價的資助。預計所有成功的申請會於下月獲得批核,以期在今年第四季開展試驗。」

發言人續指,參考首輪申請的經驗,以及聽取有關小巴服務營辦商及預審合資格供應商的意見後,政府於第二輪申請作出多項優化措施,包括簡化資助的發放。專線小巴營辦商可申請由政府直接向相關的預審合資格供應商發放八成車價的資助。此外,為更有效評估不同電動公共小巴充電模式的運作安排及表現,參與計劃的營辦商於試驗期內須按環保署指定的充電時間比例,分別使用充電弓和充電槍為其電動小巴充電,以收集有關數據作分析。
 
有意參與試驗計劃的綠色專線小巴服務營辦商需於截止日期前向環保署遞交申請。試驗計劃及申請詳情可瀏覽環保署網頁(www.epd.gov.hk/epd/tc_chi/environmentinhk/air/guide_ref/pseplb.html)。

為推動電動公共小型巴士在本地的應用,政府已預留8,000萬元開展試驗計劃,測試及評估電動公共小巴及相關的快速充電設施的運作及表現。環保署已於去年十月推出首輪申請,並於同年十二月與兩間營辦商簽署協議書,資助他們各購買一輛電動小巴參與測試。相關電動小巴已於今年三月底在上述兩個公共運輸交匯處開展運作試驗。

(轉載自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新聞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