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二四年年中人口數字

根據政府統計處今日(八月十五日)發表的數字顯示,二零二四年年中香港人口的臨時數字為7 531 800人,與二零二三年年底比較上升0.1%,而與二零二三年年中比較則下跌0.1%。

二零二三年年中至二零二四年年中期間出現18 100人的自然減少(即死亡多於出生),出生人數為34 400人,死亡人數為52 400人。同期內錄得13 800名香港居民淨移入(即移入多於移出),包括44 000名單程證持有人的移入,以及30 200名其他香港居民的淨移出。

二零二四年年中的總人口中,常住居民佔7 287 400人,而流動居民佔 244 400人。二零二三年年底人口修訂數字為7 527 900人。常住居民的數字修訂為7 246 400人,流動居民的數字則修訂為281 500人。二零二二年年底至二零二三年年底的人口變動率亦修訂為+0.7%。

表一列出二零二四年年中的總人口,而表二則列出二零一三年年中至二零二四年年中的人口數字。

評論

政府發言人指出,受惠於各項吸引人才和輸入勞工措施,二零二四年上半年有不少人士從內地及世界各地移入香港,使二零二四年年中人口較二零二三年年底有所增加。

另一方面,在二零二三年年初本港全面恢復通關後,有不少一向在外地生活的香港居民相繼短暫回港,使二零二三年年中人口較前一年顯著上升。這現象在二零二三年稍後時間開始逐漸回復往常的狀況,導致二零二三年年底及二零二四年年中人口均較二零二三年年中有所回落。

進一步資料

「常住居民」指兩類人士:(一)在統計時點之前的六個月內,在港逗留最少三個月,又或在統計時點之後的六個月內,在港逗留最少三個月的香港永久性居民,不論在統計時點他們是否身在香港;及(二)在統計時點身在香港的香港非永久性居民。

對於不是「常住居民」的香港永久性居民,如他們在統計時點之前的六個月內,在港逗留最少一個月但少於三個月,又或在統計時點之後的六個月內,在港逗留最少一個月但少於三個月,不論在統計時點他們是否身在香港,會被界定為「流動居民」。

根據慣例,每次發表最新的人口數字為「臨時數字」。而經修訂的數字會在其後的六個月公布。即是說,二零二四年年中人口的臨時數字於今天公布,而修訂數字將於二零二五年二月公布。

(轉載自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新聞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