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委任法律援助服務局成員

政府今日(八月二十三日)宣布行政長官委任法律援助服務局(法援局)成員,任期兩年,二○二四年九月一日生效。

新委任成員為香港大律師公會提名的大律師成員胡士遠,以及兩名業外成員陳建強醫生和邵燕寧。獲再度委任的成員為香港律師會提名的律師成員傅嘉綿及岑君毅、香港大律師公會提名的大律師成員艾家敦,以及兩名業外成員劉詩韻和李佩珊。

政府發言人表示:「我們感謝卸任的成員鄭宇傑、溫麗司和楊建霞,在任期內對法援局工作的投入和寶貴貢獻。」

法援局根據《法律援助服務局條例》(第489章)成立,負責監督由法律援助署提供的法律援助服務,並就法律援助政策向行政長官提供意見。法援局的成員為與大律師或律師行業無關係的主席及業外成員、分別由香港大律師公會和香港律師會提名的大律師和律師成員,以及法律援助署署長。

由二○二四年九月一日起法援局成員名單如下:

主席
——
梁永祥教授

成員
——
陳建強醫生
艾家敦
傅嘉綿
胡士遠
劉詩韻
李佩珊
邵燕寧
岑君毅

當然成員
————
法律援助署署長

(轉載自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新聞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