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總署牌照處於油尖旺區採取執法行動

​民政事務總署(民政總署)轄下牌照事務處(牌照處)於八月九日至二十一日展開代號名為「摘星」的執法行動,在油尖旺區突擊巡查懷疑無牌經營的賓館,以及巡查持牌賓館,以保障公眾安全。
 
民政總署發言人表示:「牌照處在行動中發現有七個處所懷疑經營無牌賓館,當中兩個處所因早前受火警損毀而已被暫時吊銷賓館牌照。另外,牌照處在巡查中亦發現有19個持牌賓館懷疑違反發牌條件。牌照處會跟進有關個案。如調查後有足夠證據,牌照處會作出檢控。」
 
發言人強調:「無牌經營酒店/賓館屬刑事罪行,根據《旅館業條例》,一經定罪最高罰款為500,000元及監禁三年,並留有案底,就罪行持續期間的每一日亦可被另處罰款20,000元。針對涉及重犯罪行的無牌經營酒店/賓館,法庭亦可就有關處所發出為期六個月的封閉令。此外,持牌酒店/賓館經營者如違反其發牌條件,最高罰款為100,000元及監禁2年,並留有案底,牌照處亦可吊銷其牌照或拒絕其牌照之續期申請。」
 
旅客或市民可透過牌照處網頁的搜索功能,分辨相關酒店/賓館是否持牌處所。如發現懷疑無牌酒店/賓館,請致電牌照處舉報熱線(電話︰2881 7498)、電郵至hadlaenq@had.gov.hk、傳真至2504 5805,或透過「香港持牌旅館」流動手機應用程式,向牌照處舉報。

牌照處執法人員在持牌賓館進行巡查。
牌照處執法人員在持牌賓館進行巡查。
牌照處執法人員在持牌賓館進行巡查。
牌照處執法人員在持牌賓館進行巡查。
牌照處執法人員在持牌賓館進行巡查。
牌照處執法人員在持牌賓館進行巡查。

(轉載自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新聞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