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電署呼籲市民不應購買兩款未經批准的手提卡式石油氣爐

機電工程署(機電署)今日(八月二十七日)呼籲市民不應購買兩款未經批准的手提卡式石油氣爐,如已購入則應停用。
 
機電署近日發現有本地網上商店售賣或展示「Iwatani」牌「CB-TS-PLS」和「CB-WA-35F」手提卡式石油氣爐,該兩款型號未有獲得氣體安全監督(即機電署署長)的書面批准。機電署正就事件進行調查,如有證據證明進口商或供應商違反《氣體安全條例》,可能會作出檢控。
 
根據《氣體安全(雜項)規例》,所有進口、售賣和供應以供在香港使用的住宅式氣體用具,包括手提卡式石油氣爐,必須獲得氣體安全監督的書面批准。而獲批准的住宅式氣體用具必須附有「GU」標誌,表示該等型號按照認可的國際/國家安全標準設計及生產、符合本地基本安全評估,並通過在香港實驗所內進行的本地品質保證制度檢查。任何人如違反《氣體安全(雜項)規例》第3B(1)及(2)條有關住宅式氣體用具的進口、售賣或供應等的規定,首次定罪可處第六級罰款(10萬元)及監禁12個月。
 
由於以上兩款型號未有獲得氣體安全監督的批准,機電署呼籲市民停止使用,避免氣體安全風險。已獲批准手提卡式石油氣爐的認可清單,可瀏覽機電署網頁(www.emsd.gov.hk/filemanager/tc/content_261/GU05_LPG_Approved_List.pdf)。如市民發現懷疑未經批准的手提卡式石油氣爐,可致電機電署氣體標準事務處2808 3683舉報。

其中一款型號為「CB-TS-PLS」的手提卡式石油氣爐。
其中一款型號為「CB-TS-PLS」的手提卡式石油氣爐。
其中一款型號為「CB-TS-PLS」的手提卡式石油氣爐。
其中一款型號為「CB-TS-PLS」的手提卡式石油氣爐。
其中一款型號為「CB-WA-35F」的手提卡式石油氣爐。
其中一款型號為「CB-WA-35F」的手提卡式石油氣爐。

(轉載自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新聞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