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司長在珠海出席第四屆粵港澳大灣區企業法律服務論壇開幕致辭全文

以下是律政司司長林定國資深大律師今日(八月三十日)在珠海出席第四屆粵港澳大灣區企業法律服務論壇的開幕致辭全文:

尊敬的陳廳長(廣東省司法廳廳長陳旭東)、黃市長(珠海市市長黃志豪)、邱局長(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法務局代局長邱顯哲)、高會長(中華全國律師協會會長高子程)、肖會長(廣東省律師協會會長肖勝方)、王教授(中國人民大學一級教授王利明)、各位業界朋友:

大家早上好。非常感謝廣東省司法廳和廣東省律師協會的邀請,我非常榮幸今天來到珠海,出席第四屆粵港澳大灣區企業法律服務論壇。

今天論壇的主題是「匯聚高質量的法律服務,助力國家新質生產力發展」。企業法務負責人、律師及法律行業相關人士將圍繞人工智能對企業法務和律師的挑戰與機遇、如何實現律師與企業法務的最強協作、涉外法治——出海企業如何防範法律風險,以及多元糾紛化解機制等議題,進行深入研討與交流。

我認為今天論壇的主題和內容非常合時,在上月舉行的二十屆三中全會,通過了《中共中央關於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決定》(《決定》),《決定》中很多內容與今天論壇的主題和內容有密切關係。

首先,《決定》中兩次提及粵港澳大灣區。第一,在完善實施區域協調發展戰略機制那一段,指出要推動粵港澳大灣區更好發揮高質量發展動力源作用。第二,在優化區域開放布局方面,提及要深化粵港澳大灣區合作,強化規則銜接、機制對接。

其次,《決定》十分重視及強調法治在改革開放中扮演的角色,並清楚說明兩者的關係。改革目標七個聚焦點之一,包含「推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更加完善、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建設達到更高水平」。改革原則六個堅持之一,是「堅持全面依法治國,在法治軌道上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做到改革和法治相統一,重大改革於法有據,及時把改革成果上升為法律制度」。《決定》第九部分「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獨立成章,第一句便點出改革與法治的關係:「法治是中國式現代化的重要保障」。在這部分內《決定》第37段內容,我覺得是重溫,是這樣說的:「加強涉外法治建設。建立一體推進涉外立法、執法、司法、守法和法律服務、法治人才培養的工作機制。完善涉外法律法規體系和法治實施體系,深化執法司法國際合作。完善涉外民事法律關係中當事人依法約定管轄、選擇適用域外法等司法審判制度。健全國際商事仲裁和調解制度,培育國際一流仲裁機構、律師事務所。積極參與國際規則制定。」

香港有責任發揮在「一國兩制」下的獨特優勢,落實《決定》內與香港相關的內容。香港國際化高水平的普通法制度正是其中一個獨特制度優勢。

在座各位很多是大灣區內的企業法務負責人、律師及法律行業相關人士,大家都是站在法律服務的最前線;就如何有效按照《決定》提及的要求利用香港普通法制度提供高質量的法律服務,我希望藉今天機會提出兩點意見。

第一,要用好香港普通法制度的優勢,前提是大家願意選擇用香港法律規範合約方的權利義務,以及用香港的多元爭議解決機制(無論是訴訟、仲裁及調解)。在草擬商貿、投資等合作等協議時,其中一個非常重要,但往往被人忽略的條款,就是選擇用甚麼地區的法律作為適用法律,以及在那一個司法管轄區處理爭議,在這方面作出正確選擇是風險管理極為關鍵的一環。企業法務在企業如何作出這方面的選擇時,扮演一個重要角色。

內地企業當然一般十分自然可能會首先考慮選用內地法律及在內地處理爭議。但當另一合約方是來自其他國家地區時,基於不同原因,對方可能不同意。在這情況下,香港律政司的其中一個推動的政策,就是鼓勵內地企業優先考慮選用香港法律以及香港的爭議解決服務。選擇用香港的法律和爭議解決服務,除了可為內地企業提供高質量的法律保障,亦可以為香港法律工作者與內地法律工作者的共同合作提供更多機遇,互惠互利,合作共贏。

不少內地企業屬於港資企業,我們積極爭取將「港資港法」和「港資港仲裁」兩項措施的適用範圍擴展至大灣區內不同的城市。目前,「港資港法」措施已容許在深圳市前海註冊的港資企業,在不具備涉外因素的情況下,可以選擇以香港法律作為合同的適用法律;而「港資港仲裁」措施則容許在自由貿易試驗區註冊的港資企業,選擇以香港作為仲裁地,而不會以不具備涉外因素為理由認定相關仲裁協議無效。律政司正與內地部委積極推進盡快落實相關擴展,期望很快可以與大家分享好消息。

第二,企業法務必須增強處理涉外法律的能力。我亦十分理解,要鼓勵大家在適合的情況下,多些選擇用香港的法律服務,前提是要增加大家對香港法律服務尤其是有關涉外法律方面的理解,從而進一步加強大家對香港法律服務的信心。律政司正推動成立「香港國際法律人才培訓學院」。我們非常樂意配合內地大灣區企業法務的需求,依託學院作為平台,為大家提供涉外法律的實務培訓。在這方面,期待通過不同渠道包括廣東省律師協會等多聽你們的意見,讓我們能設計及提供最配合你們需要的涉外法律培訓。

粵港澳大灣區的特色,好像剛才黃市長也提到,就是有「一國兩制三法域」的特點,制度的差異當然產生不小的挑戰,但是我相信其實是帶來更多的選擇、更多的機遇。三個法域怎樣能把我們「1+1+1」產生「大於3」的效果,是我們共同的挑戰。要面對這個挑戰,我相信我們必須加強相互的理解、相互的學習、相互的合作。

通過像今天這樣的論壇,我相信我們是越來越接近目標。我非常高興今天有香港大律師和香港律師的代表參與這個論壇。我也非常的激動,聽到今天的論壇有超過1 500人登記參加,我聽說網上有大概200萬人也在收看。我覺得我們應該以熱烈的掌聲,祝賀這次論壇成功舉辦。

我也剛剛聽到,過去首屆論壇是在廣州,然後在深圳、佛山,現在在珠海舉行。剛才我跟幾位領導談到,我有一個想法,就是未來你們也可以考慮在香港舉辦粵港澳大灣區企業法律服務論壇。我希望你們支持我的建議。

其實香港也非常積極舉辦相關的法律論壇,邀請大灣區的法律界朋友參加。在今年的十一月四日至八日,香港將舉辦年度法律周,有些論壇的主題涉及粵港澳大灣區的法律合作,稍後我將會向大家發出邀請。我期待十一月在香港能跟大家見面。

最後,祝願這次論壇圓滿成功,謝謝。

(轉載自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新聞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