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公布二○二四/二五學年學生津貼安排

教育局今日(八月三十日)向全港中學日校、小學、特殊學校和幼稚園發出通函,公布在二○二四/二五學年為日校學生提供學生津貼的安排。
 
教育局發言人說:「政府為中學日校、小學和幼稚園學生每學年提供2,500元的學生津貼,該津貼由二○二○/二一學年起恆常化,以減輕家長在教育開支的負擔。」
 
這項學生津貼不設資產審查。所有於申請日在香港的中學日校、小學、特殊學校和幼稚園就讀的學生皆可獲得有關津貼,但夜校學生、自修生、持學生簽證來港就學和持有入境事務處發出擔保書(俗稱「行街紙」)的學生則不屬資助範圍。
 
發言人續說:「以下學生因情況特殊會被視為符合資格獲得津貼:(a)在二○二四/二五學年的九月一日年滿兩歲八個月並因有特殊需要而入讀由社會福利署資助的特殊幼兒中心的兒童;(b)就讀由教育局資助的全日制啟動課程的新來港兒童;以及(c)就讀職業訓練局為中三離校生而設的全日制課程的學生。我們會於今日向有關機構和院校發信告知詳情。」
 
發言人說:「由二○二四/二五學年起,教育局將學生津貼電子申請推展至所有類別的學校。家長可透過具數碼簽署功能的『智方便+』戶口,登入電子平台為其所有合資格的子女一併遞交申請。在二○二四/二五學年,電子平台的開放時間為九月十三日上午六時至十月二日晚上十一時五十九分。教育局呼籲家長以電子方式遞交申請,以享受更方便快捷的電子服務。一系列介紹電子申請的短片載於教育局網頁(www.edb.gov.hk/tc/student-parents/support-subsidies/student-grant/e-submission.html)。」
 
為照顧不同家長的需要,除電子申請外,教育局容許家長選擇以紙本方式向學校遞交填妥的申請表格。不論透過電子或紙本方式,每名合資格學生只可遞交一份申請。各學校須於十一月十三日或以前將填妥的表格交回教育局跟進。教育局收到填妥的申請後一般於約六星期內逐步發放津貼,並會適時透過短訊和電郵讓家長知悉申請進度。
 
學生津貼詳情載於教育局網頁(www.edb.gov.hk/tc/student-parents/support-subsidies/student-grant/index.html)。

(轉載自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新聞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