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研小組向港大校委會提出港大高層人事安排建議

下稿代香港大學內部運作事宜調研小組發出︰
 
香港大學(港大)內部運作事宜調研小組今日(九月三日)在港大校務委員會(校委會)會議上,就港大高層人事安排提出調研結果和建議。小組欣悉校委會接納所有建議。小組經過兩個多月的不懈努力,達成這次成果,可協助港大盡早回復正常運作,以港大根本利益為依歸。
 
小組經與相關人士(包括校委會主席和成員、校長和高層人員等)進行60多次會談及審閱有關文件後制定該些建議,旨在提供切實可行的方案,確保港大高層人事安排清晰明確。
    
小組採用以下指導原則:
 
(一)秉持以港大的利益為首要考慮;
 
(二)盡早解決分歧,以協助港大運作暢順有效;
 
(三)為謀求港大的整體利益,持續促進各方的溝通和協調;以及
 
(四)從中分享良好做法和經驗,確保港大按照《大學問責協議》的要求運作,並妥善運用撥款。
 
小組亦考慮到各項因素,包括港大校委會決議的可行性,以及相關人員是否願意接受任命。
 
另外,小組知悉港大正就多個高層職位,包括首席副校長、副校長、教務長和學院院長,進行物色人選的工作。小組敦促校委會和管理層通力合作,盡快填補空缺。
 
以上調研結果和建議為小組的首項成果,小組將繼續致力實現其工作目標。
 
政府於六月十一日宣布成立小組。小組的目標是:(一)釐清事實及了解各方問題;(二)協調內部溝通,協助各方配合,加強彼此合作;以及(三)按調研情況提出意見,並就改善措施和良好做法提出建議,確保大學按《大學問責協議》的要求運作並妥善運用公帑。
 
小組由教育局常任秘書長李美嫦和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教資會)主席雷添良組成,並由教育局和教資會秘書處組成的團隊提供支援。

(轉載自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新聞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