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安中心在魚露花甲樣本檢出過量副溶血性弧菌

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物安全中心(中心)今日(九月五日)表示,中心正積極跟進涉及魚露花甲的食物中毒個案,包括派員到涉事食肆,並在該處抽取的一個魚露花甲樣本檢出含過量副溶血性弧菌,中心正跟進事件。

中心發言人說:「中心早前接獲衞生署衞生防護中心通報後,隨即派員到位於旺角懷疑涉事的食肆進行調查,並抽取一個魚露花甲樣本送到化驗所化驗,結果顯示,該樣本每克含一百四十萬個副溶血性弧菌。根據《食品微生物含量指引》,即食食品每克含超過一千個副溶血性弧菌即屬不滿意。」

中心已知會有關食肆上述違規事項,該食肆已按中心指示停售及棄置相關食品。中心亦已向食肆負責人和員工作出食物安全和衞生教育,並要求該食肆檢視和改善生產流程及進行徹底清潔和消毒。如有足夠證據,中心會提出檢控。

根據《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第132章)第54條的規定,所有在香港出售的食物,不論進口或本地生產,必須適合供人食用。若觸犯有關法例,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五萬元及監禁六個月。

發言人說:「副溶血性弧菌是一種常見並可引起食物中毒的細菌,天然存在於海水中,並常見於海產。由這種致病菌引起的食物中毒,通常與進食未經徹底煮熟或生的海產(尤其是貝殼類海產),或於配製時處理不當而受細菌污染的食物有關。副溶血性弧菌食物中毒常見的症狀包括腹瀉、嘔吐、輕微發燒及腹痛,通常於進食受污染的食物後一至兩天出現。患者通常可於數天內康復,但幼童、長者、孕婦和免疫力較低的人士較易出現嚴重症狀。」

​中心會繼續跟進事件及採取適當行動,以保障食物安全和市民健康。

(轉載自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新聞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