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為洪水橋╱厦村新發展區第二期發展張貼第二批收回土地公告

地政總署今日(九月十九日)根據《收回土地條例》(第124章)第4條,為洪水橋╱厦村新發展區第二期發展張貼第二批收回土地公告,收回297幅私人土地,總面積約17.7公頃。

這次收回的297幅私人土地,包括在「加強版傳統新市鎮發展模式」下今年四月底限期前未有接獲原址換地申請的用地,以及一宗因未符換地準則而不獲接納作進一步處理的申請所涉及的用地。有關土地需收回以讓政府進行工程。

上述297幅私人土地將於公告張貼後三個月(即二○二四年十二月二十日)復歸政府所有。政府會在土地復歸政府後,向相關土地業權人發放特惠土地補償。政府亦已接觸所有受影響住戶及業務經營者,並正全力處理他們的補償和安置事宜。

洪水橋╱厦村新發展區第二期發展首批收回土地公告於今年五月三十日張貼,涉及約176公頃土地,這些土地已於八月三十一日復歸政府,並正陸續交予土木工程拓展署進行地盤平整和基礎設施工程。

全面發展後,洪水橋╱厦村新發展區將提供約66 700個新住宅單位,容納約184 000新增人口。此外,新發展區的工商業用地提供約640萬平方米總樓面面積,創造約150 000個就業機會。

(轉載自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新聞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