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門曾咀以北及以西擬建停泊設施及海水排水口

政府擬於屯門曾咀以北及以西建造停泊設施及海水排水口。受工程影響的前濱及海床範圍載於今日(九月二十日)刊憲的政府公告

擬議停泊設施工程旨在將都市固體廢物和爐灰主要以海路直接運送往返綜合廢物管理設施第二期(I·PARK2),以減少通過龍鼓灘路及附近道路的垃圾車和貨櫃車數量。擬議海水排水口和相關喉管工程則旨在配合I·PARK2供冷系統的運作。擬議工程預計於二○二六年展開,需時約四至五年完成。

上述政府公告連同有關圖則已張貼在工程地點附近,市民亦可經下列途徑查閲圖則:

*地政總署測繪處(香港北角渣華道333號北角政府合署6樓)(可於該處訂購圖則);
*屯門民政事務處屯門民政諮詢中心(新界屯門屯喜路1號屯門政府合署2樓);及
*地政總署網頁(www.landsd.gov.hk)政府公告欄。

任何人如認為他擁有在該前濱及海床或其上的權益、權利或地役權,可在刊憲日期起計兩個月內,即十一月二十日或之前,向地政總署署長交付書面反對通知,地址為香港北角渣華道333號北角政府合署20樓。反對通知書須描述反對人的權益、權利或地役權,以及他或她聲稱他或她會受到影響的方式。

(轉載自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新聞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