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海關和食物安全中心提醒市民切勿非法進口受規管食物

​香港海關聯同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環署)食物安全中心(食安中心)今日(九月二十五日)舉行聯合記者會,匯報最新非法進口生肉、家禽及蛋類等受規管食物相關案件數字,並提醒市民切勿非法攜帶受規管食物入境香港。

海關於本年度首八個月於陸路邊境口岸的旅客渠道查獲的非法進口受規管食物案件數目達1 300宗,超過二○二三年全年的1 019宗,亦比去年同期增長一倍,反映這類案件在近期有明顯增加的趨勢。

食安中心表示,市民非法攜帶受規管食物進入香港,除了會被檢控外,亦需留意這些食物在旅途中可能因不適當貯存(例如不當溫度或不潔包裝)而令致病細菌滋生,增加食物安全及個人健康的風險。

國慶黃金周將至,海關及食安中心呼籲市民由內地或海外返港時,切勿貪圖一時方便,非法攜帶受規管食物,以免負上刑責和影響健康,任何未徹底煮熟的肉類及蛋類或以任何形式包裝(包括真空、錫紙等)的生肉,皆受相關法例規管。海關及食安中心人員在假期前夕和期間會到各陸路口岸派發單張,提醒入境旅客遵守有關規定。

此外,根據《進口野味、肉類、家禽及蛋類規例》(第132AK章),凡任何人攜帶野味、肉類、家禽或蛋類入境而沒有原產地發證實體簽發的衞生證明書及/或沒有食環署的事先書面批准,均屬違法。違例者一經定罪,可被罰款港幣五萬元及監禁六個月。

市民可致電海關二十四小時熱線2545 6182,或透過舉報罪案專用電郵帳戶(crimereport@customs.gov.hk)或網上表格(eform.cefs.gov.hk/form/ced002)舉報懷疑走私活動。

(轉載自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新聞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