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放破產欠薪保障基金特惠款項個案刊憲

勞工處處長今日(九月二十七日)根據《破產欠薪保障條例》(第380章)第16(1A)條及/或第18(2)條的規定,就僱員獲發破產欠薪保障基金特惠款項的個案於憲報刊登公告。
 
有關公告的詳情,請參閱政府物流服務署電子憲報網頁政府公告編號第5698號至5749號。

(轉載自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新聞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