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委任香港國際法律人才培訓辦公室主任

律政司今日(十月八日)宣布,經公開招聘後委任楊玲博士為香港國際法律人才培訓辦公室主任,她將於十一月一日履新。律政司司長林定國資深大律師對是次任命表示歡迎。

對於楊玲博士的任命,林定國說:「楊玲博士是在國際法律及爭議解決領域備受肯定的學者,擁有豐富的管理經驗,包括在香港國際仲裁中心的工作經驗。我深信她定能帶領香港國際法律人才培訓辦公室,推展將香港發展成為本地法、外國法和國際法法律人才能力建設中心的政策措施。」

二○二三年《施政報告》提出推動成立香港國際法律人才培訓學院,香港國際法律人才培訓辦公室設立作為學院的協調機構。辦公室並會擔任剛成立的香港國際法律人才培訓專家委員會的秘書處,專家委員會由三個諮詢委員會組成,成員為來自國際、內地和本地著名法律組織與大學的傑出法律專家和學者。專家委員會的成員以個人名義獲委任,成員名單載於附錄。

香港國際法律人才培訓學院將善用香港中英雙語普通法制度和國際化格局,定期舉辦法律實務課程、研討會和國際交流活動等,促進「一帶一路」沿線地區的人才交流,為國家提供涉外法治人才培訓,培養熟悉國際法、普通法、大陸法及國家法制等的法律人才。此舉將有助鞏固香港作為亞太區國際法律及爭議解決服務中心的地位。

以下為楊玲博士的個人簡歷:

楊玲博士於二○○四年獲得中國律師執業資格,現時任職香港國際仲裁中心副秘書長兼中國關係主管。她分別在二○○六年及二○○九年獲得武漢大學國際法法學碩士和法學博士學位。在二○一八年加入香港國際仲裁中心前,楊玲博士是華東政法大學副教授,任教國際仲裁逾八年。此外,她在二○○八年及二○一七年分別在法國艾克斯-馬賽第三大學和美國波士頓大學法學院擔任訪問學者。楊玲博士曾就國際爭議解決和中國仲裁的範疇,廣泛發表學術論著,目前是《上海國際仲裁評論》的執行主編。她並獲委任為仲裁員。

(轉載自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新聞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