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食物內防腐劑(修訂)規例》刊憲

政府今日(十月十日)在憲報刊登《2024年食物內防腐劑(修訂)規例》(《修訂規例》),以更新有關防腐劑和抗氧化劑的食物安全標準。

《修訂規例》旨在讓本地和國際食物安全標準保持一致,從而加強保障消費者和促進食品貿易。《修訂規例》是以食品法典委員會的標準為骨幹,輔以內地以及香港的其他主要食品貿易夥伴所採用的標準。

政府發言人表示:「我們在去年五月二十九日至九月三十日就《食物內防腐劑規例》(第132BD章)的建議修訂進行了為期四個月的公眾諮詢。回應者和持份者普遍對建議修訂表示歡迎及支持。經充分考慮在公眾諮詢時所收到的意見,我們制定了更新建議,並反映在《修訂規例》中。」

《修訂規例》參考食品法典委員會採納的相應定義,更新「防腐劑」和「抗氧化劑」的定義。此外,《修訂規例》亦更新了准許防腐劑/抗氧化劑名單,在法例修訂後的名單包含58種防腐劑和抗氧化劑,而具有指明最高准許含量的「添加劑—食物」組合由目前約900個增加至約2 000個。

發言人續說:「我們認為《修訂規例》應盡快實施,但亦認同須給予持份者足夠時間適應新訂的食物安全標準,以及本地檢測機構需時建立相關檢測能力。我們亦考慮到可能含有防腐劑或抗氧化劑的加工和預先包裝食品的保質期一般較長。經權衡各方面的因素,我們建議24個月的過渡期。其間,任何一項食品只須完全符合現行或經修訂的第132BD章的規定,均屬合法。」

《修訂規例》於十月十六日提交立法會,進行先訂立後審議程序。

(轉載自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新聞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