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十一題:支援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學童

以下是今日(十月二十三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張欣宇議員的提問和教育局局長蔡若蓮博士的書面答覆:

問題:

有意見指出,現行政策對公營普通學校有特殊教育需要(SEN)學童的支援不足。此外,不少中小學反映,由於受限於課程編排,以致欠缺時間照顧與支援SEN學童的需要,而特殊教育需要統籌主任(統籌主任)亦因行政工作量大而難以兼顧SEN學童的需要。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現時全港(i)統籌主任及(ii)特殊教育需要支援老師(支援老師)的數目,以及每名統籌主任和支援老師平均支援的SEN學童數目分別為何;

(二)現時政府為各類SEN學童所提供的服務項目,以及每名學童平均可獲的資助金額為何;

(三)政府有否考慮增撥資源,為自閉症和注意力不足/過度活躍症學童提供普及的應用行為分析訓練;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四)鑑於根據現行政策,社會福利署(社署)會為SEN兒童(初生至六歲)提供學前支援,而在SEN兒童六歲後的學齡階段,則由教育局撥款給學校提供支援服務,但有意見認為,社署和學校所提供的支援服務及效果截然不同,政府會否考慮改由社署為SEN學童提供支援服務?

答覆:

主席:

政府非常重視支援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學童,持續推出優化措施加強對不同特殊教育需要學童的支援,每年投放在融合教育的開支由二○一七至一八財政年度的15億元,大幅增加至二○二四至二五財政年度約41億元,增幅高達170%,顯示政府對融合教育的重視和長遠承擔。

就張欣宇議員提出的問題,現綜合回覆如下:

(一)至(二)為協助公營普通學校支援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學生,教育局除向學校發放常規資助外,亦為學校提供額外人手和專業支援。教育局每年按學校有特殊教育需要學生的人數及所需支援層級提供「學習支援津貼」,在二○二三/二四學年,第二及第三層個別津貼額分別為15,779及63,116元。如津貼總額達到特定指標,教育局會為學校提供職銜為特殊教育需要支援老師(支援老師)的額外常額教師職位,而每所公營普通學校已設一個特殊教育需要統籌主任(統籌主任)的職位。在二○二三/二四學年,統籌主任和支援老師的人手編制分別為844及1 355個。在「全校參與」模式下,校內所有教師都應有能力和責任支援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學生,統籌主任擔當領導的角色,與校內其他教師及專業支援人員協作。學校可按整體學生的需要,以「個別計算,整體運用」的原則,靈活地結合和有效地運用「學習支援津貼」及其他資源,包括增聘教師及教學助理,以及外購專業服務。

除了額外教師,教育局又為學校提供額外的專業支援人員。現時「校本教育心理服務」已覆蓋全港公營普通學校,而「加強校本言語治療服務」亦已全面推行。此外,教育局會因應不同類別的特殊教育需要推展支援計劃及服務,為有需要的學生提供具針對性的支援,例如為有讀寫困難學生提供的中文分層支援計劃、分別為視障學童及聽障學童提供的支援計劃,以及推出「學校伙伴計劃」,支援普通學校照顧有智障兼有嚴重適應困難的學生。

(三)有自閉症及有注意力不足/過度活躍症的學生是有特殊教育需要學童的主要類別,學校可因應學生不同程度的特殊教育需要,透過三層支援模式為他們提供適切的支援,如課堂內的調適和支援;針對學習、情緒及行為適應等而提供的小組訓練;以及為有嚴重學習或適應困難的學生提供個別學習計劃,善用資源,以發揮最大的效能。教育局又推行「全校參與分層支援有自閉症的學生」計劃,透過「跨專業到校支援」及「學校與非政府機構協作」,協助學校運用有實證支持的多元化策略,輔導學生發展學習、社交和情緒方面的適應能力,促進他們融入課堂學習及社群,發展潛能及加強生涯規劃。

至於有注意力不足/過度活躍症的學生,教育局發展一系列提升學生執行技巧的教學資源;並為中學發展相關的電腦軟件,以便學校為學生進行個別指導。此外,教育局定期為學校人員舉辦講座和經驗分享會,以及與大學進行跨界別協作,透過「賽馬會喜躍悅動計劃」為中小學的學生、家長及教師提供支援。

目前有多種協助有自閉症及有注意力不足/過度活躍症學生的實證支援策略,應用行為訓練是其中之一,主要是應用獎勵來強化正面行為。教育局一直透過教師培訓和支援計劃,推介有效及經實證的支援策略,提升學校支援學生的能力,並會分階段推出一系列運用資訊科技及多媒體互動的學與教資源,如「影片示範教學策略」、數碼互動教學平台、數碼學習遊戲等,其中已包含應用行為訓練的元素。我們鼓勵學校靈活調配資源,採取適合及多元的策略,切合不同學生的需要。

(四)政府一直透過跨界別協作,為有特殊需要的兒童提供支援服務。概括而言,醫務衞生局和醫院管理局(醫管局)提供評估及診治服務;社會福利署(社署)提供學前康復服務;而教育局則提供學習方面的支援。

兒童在不同階段所需要的支援會有所不同。在學前階段,幼稚園採用綜合模式的主題學習,按幼兒的發展進程和學習需要,讓幼兒透過多元化的遊戲和活動學習,大部分在個別範疇發展較遲的兒童會因應個人成長步伐逐步發展他們的能力。因此,在學前階段,社署透過撥款津助非政府機構為六歲以下有特殊需要的兒童提供學前康復服務;而在小學階段,學生過渡到較有規範、設有不同科目的學習模式,學校亦逐步掌握學生有特殊教育需要的類別,透過「全校參與」模式,由統籌主任與校內不同的專業人員及科組協作,全面照顧學生在學習及適應上的需要。

為提升幼小銜接的效能,在學前至小學的階段,教育局與社署、衞生署及醫管局設有協作機制,確保小學能及早知悉升讀小一學生的特殊需要,幫助他們融入學校的學習生活。小學會按照學生的實際需要制訂適切的支援安排,並向家長提供「幼小銜接支援概要」,幫助他們了解學校的支援安排並作出適當的配合,以增加成效和促進家校溝通。

(轉載自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新聞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