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零售商因供應及管有一款附有虛假聲稱的鴨肝被判罪成

一間食品零售商因供應及管有一款虛假聲稱為「匈牙利鵝肝」的中國鴨肝,違反《商品說明條例》(《條例》),今日(十月二十三日)在沙田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被判處罰款三萬元,涉案的二十七包鴨肝亦被充公。

香港海關早前在全港巡查時,在該食品零售商購買一款聲稱為鵝肝的食品,並將樣本送往政府化驗所化驗,結果顯示該食品實為鴨肝。

海關隨後採取執法行動,在該食品零售商旗下四間分店共檢取二十七包同款食品,價值約三千九百元。

海關提醒商戶遵守《條例》的規定,而消費者於購買商品時亦應光顧信譽良好的商戶。

根據《條例》,任何人在營商或業務過程中供應已應用虛假商品說明的貨品,或管有已應用虛假商品說明的貨品作出售用途,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五十萬元及監禁五年。

市民可致電海關二十四小時熱線182 8080,或透過舉報罪案專用電郵帳戶(crimereport@customs.gov.hk)或網上表格(eform.cefs.gov.hk/form/ced002)舉報懷疑違反《條例》的活動。

涉案的食品。
涉案的食品。

(轉載自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新聞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