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鞍山村路公營房屋發展之工地平整及基礎設施工程的擬議排污設備工程獲授權進行

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已授權進行馬鞍山村路公營房屋發展之工地平整及基礎設施工程的擬議排污設備工程。有關公告於今日(十月二十五日)刊憲。

該排污設備工程包括下述項目:
 
(一)建造約1 250米的無壓力污水管道及相關的沙井;以及
(二)附屬工程包括將行車道、行人路、中央分隔帶/安全島及行人過路處或其部分暫時封閉及恢復原貌。

該排污設備工程的詳情已於二○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及二○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刊登憲報。

(轉載自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新聞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