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務衞生局局長談「1+」機制

以下是醫務衞生局局長盧寵茂教授今日(十月二十六日)上午出席電台節目後會見傳媒的談話內容:
 
記者:「1+」會涵蓋所有新藥,但藥劑業及毒藥管理局有指南,指要國家認定為罕見病、突破治療那些才可申請註冊,可否澄清是否真的是所有新藥,或在定義下的新藥才是新藥?
 
醫務衞生局局長:「1+」藥物審批機制的擴展,會由十一月一日開始,會包涵所有新藥。上年十一月一日推出的「1+」審批機制只限於一些嚴重的疾病,例如癌症或一些罕見病,由今年十一月一日開始,(「1+」審批機制)會包涵所有新藥。換句話說,一些有新化學成分的藥物,就算它不是治療重症或罕見病,例如,簡單如糖尿病,如果有一些新藥的治療效果會有優勢,有新成份,它都會在這個新機制下,可以通過「1+」的審批在香港註冊。這樣會令我們有更多藥物方面的選擇,從而令病人的治療效果可能會更好,而價錢可能會降低。
 
不過我們都明白,如果這些藥物本身不是一些治療重症或罕見病,可能它們已經能夠拿到兩張CPP(certificate of pharmaceutical product)(參考藥物監管機構許可),即是它未必需要「1+」機制,急切性沒有那麼大。但毫無疑問,我們新擴大了的「1+」機制,是會包涵所有新藥,有新化學成份的藥物。這次我們都強調,擴大了的「1+」機制會包涵一些好像疫苗,或一些先進療法的製品。我想在此解釋先進療法製品是會包涵的,因為隨着科技進步,藥物治療已經不再限於工廠製造的藥品,給我們服用或注射。現在有一些先進療法,例如細胞治療,以至基因治療,它不是一個產品去到病人或醫院,而是反過來。細胞治療,例如一種叫CAR-T的治療,是把病人的血液,特別是他的白細胞,送到實驗室去改造,令到這些白細胞產生一些可以對抗腫瘤的功能,從而再回到病人身上、注射給病人。這類的先進療法,我們都包涵在「1+」內,其實現時很多腫瘤治療都是採用先進療法,我們都會包涵在機制裏。我們希望通過這個「1+」機制,一方面可以鼓勵更多的新藥、最先進的療法,在香港能夠得到應用,令我們的病人有更多選擇,提升治療效果,亦可以減低藥物的價錢。另一方面,亦鼓勵更多生物醫藥企業在香港做藥物研發,這是一個很大的新質生產力。另一方面,今次擴大「1+」機制在十一月一日生效,我們亦會考慮擴大適應症,所以這個擴大是比較全面的。為何我們會強調一些新藥,特別是先進療法,因為這類治療我們看到會較有迫切性,會在「1+」機制下令到更多病人得益。
 
記者:剛才你在節目中提及,去年共有五種新藥通過「1+」機制,你如何評價一年內能處理五種新藥的速度?今年再擴展至所有藥物,不只是罕見病的藥物,你剛才也提到治療糖尿病的藥物可能也可通過「1+」機制進行。在還沒熟悉處理罕見病藥物時便已經要處理所有藥物,會否覺得過程太急?
 
醫務衞生局局長:對病人而言,此過程肯定不會太急。從醫療衞生的角度和為病人着想而言,我們認為應該要盡快做好。這對香港生物醫藥創新科技也是一個很重要的制度創新改革。這毫無疑問是一個很大的工程,我們要確保質量安全和療效,也要確保當中沒有任何安全隱患。至於你說一年內處理五個「1+」機制審批是快還是慢,我不會作判斷,因為這是根據需要,而且我們是按部就班地處理,這是一個過程。我們看到一年內已納入五種新藥,特別是治療癌症的藥物。其中一種經「1+」機制審批的癌症標靶藥獲納入醫管局(醫院管理局)藥物名冊,讓病人受惠。因此,我們認為越多越好,但我們會確保安全和質量。
 
(請同時參閱談話內容的英文部分。)

(轉載自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新聞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