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統車輛登記號碼拍賣十一月十六日舉行

運輸署今日(十月三十日)宣布,傳統車輛登記號碼拍賣會於十一月十六日(星期六)在灣仔香港會議展覽中心舊翼L4樓S421會議室舉行。

運輸署發言人說:「當日將會公開拍賣三百五十個車輛登記號碼。名單已上載於運輸署網頁 www.td.gov.hk/tc/public_services/vehicle_registration_mark/index.html。」

已繳交一千元按金作預留登記號碼以待拍賣的申請人仍須出席拍賣會並須參與競投(包括競投第一口價,其底價為一千元),否則,所預留的登記號碼可能會以底價售予另一競投人士。

有興趣參與競投的人士亦應先留意以下重點:

(一)成功競投人士應帶同以下文件,以便在成功投得車輛登記號碼後立即辦理登記及付款手續:
(i)成功競投人士的身分證明文件;
(ii)買主的身分證明文件(如買主與成功競投人士為不同人士);
(iii)公司註冊證副本(如買主為有限公司);及
(iv)劃線支票並註明收款人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若以支票繳付買價,有關的號碼配予汽車申請須於拍賣日期後首三個工作天待支票確認兌現後,才可完成)。成功競投人士亦可以「易辦事」付款。期票、現金或其他繳款方式將不被接納。

(二)買主須在競投完成後立即以「易辦事」或劃線支票繳付有關的買價,並填妥「車輛登記號碼發售備忘錄」。文件一經簽訂,即不能更改文件內的資料。

(三)車輛登記號碼只能配予以買主名義登記的汽車。任何車輛登記號碼如需以有限公司名義登記,買主必須於拍賣後立即出示該公司註冊證。

(四)所有特殊車輛登記號碼均不得轉讓。當以特殊車輛登記號碼登記的汽車過戶時,運輸署會取消該特殊車輛登記號碼的分配。

(五)買主須於拍賣日期後十二個月內,向運輸署署長申請將有關的車輛登記號碼配予以買主名義登記的車輛。買主如未能在十二個月內將登記號碼配予汽車,運輸署署長將根據法例規定取消該車輛登記號碼的分配並安排另行分配,而不會事先通知有關買主。

有關其他拍賣詳情,請參閱「傳統車輛登記號碼拍賣重要事項須知」。該須知可從運輸署網頁 www.td.gov.hk/tc/public_services/vehicle_registration_mark/tvrm_auction/index.html下載。

(轉載自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新聞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