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公布新一屆場地伙伴計劃委員會任命

文化體育及旅遊局今日(十一月一日)公布新一屆場地伙伴計劃委員會的委任,由葉傲冬出任主席,任期為兩年至二○二六年十月三十一日。

場地伙伴計劃委員會的成員來自不同背景,在不同範疇具有豐富的專業知識和經驗。委員會就場地伙伴計劃的監察和評審準則和機制向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康文署)提供意見。

文化體育及旅遊局發言人感謝場地伙伴計劃委員的主席及委員,包括剛卸任的四位委員——陳君洋、馮穎琪、李敬天及梁慧怡在過去的貢獻,並期望新一屆場地伙伴計劃委員會為康文署轄下演藝場地的發展提供寶貴的意見。

以下為新一屆場地伙伴計劃委員會的成員名單及職權範圍:

主席
葉傲冬
 
委員
陳美娟博士*
張振宇
馮秀炎*
葉劍豪教授*
李澤恩
利德裕博士
梁智軒博士
廖玲玲
吳正研
蘇曉明*
王文揚
譚榮邦(當然委員,節目與發展委員會主席
文化體育及旅遊局代表(官守委員)
康樂及文化事務署代表(官守委員)
 
*新委任成員

職權範圍

就場地伙伴計劃向康樂及文化事務署署長提供意見,包括:
 

  • 根㯫提升場地及伙伴藝團的藝術形象和特色、擴大觀眾層面、善用現有設施、制訂以場地為本的市場策略、鼓勵社會各界參與藝術發展,及推動表演藝術在社區發展等方面,為康文署轄下演藝場地制訂監察和評審場地伙伴表現的準則和機制;
  • 檢討場地租用政策以促進康文署轄下演藝場地的長遠發展;
  • 在康文署轄下演藝場地推行及檢討場地伙伴計劃的情況;以及
  • 與節目與發展委員會聯繫和相互配合。

(轉載自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新聞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