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環署高度關注無牌小販非法出售肉類等食物

對於有傳媒報道指葵涌德大徑有無牌小販非法出售肉類等食物,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環署)發言人今日(十一月四日)表示署方高度關注事件,並已展開行動打擊該等違法行為,以保障公眾衞生及食物安全。

食環署發言人表示,食環署人員今年八月已在該處採取執法行動,拘捕了一名非法售賣凍肉及壽司的無牌小販,上星期亦在該處拘捕了三名售賣二手物品的無牌小販。食環署正加強在該處進行巡查,防止違規情況再次出現。食環署會設立特別行動,突擊巡查全港各區無牌小販較多活動的地點,如發現有小販非法販賣食物,將採取嚴厲的執法行動。食環署亦鼓勵市民在發現有小販售賣可疑食物時向署方舉報。

發言人指,根據《食物業規例》(第132X章)規定,任何人未獲准許售賣限制出售的食物(包括凍肉、刺身和壽司),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五萬元及監禁六個月,任何人都不應以身試法。發言人亦提醒市民,來歷不明和過期的食物或潛在重大的食物安全風險,尤其是高風險食物如肉類、刺身和壽司等。市民購買任何食物,都不應光顧無牌小販。

(轉載自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新聞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