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一題: 傢俬廢物的處置
以下是今日(十一月六日)在立法會會議上陸頌雄議員的提問和環境及生態局局長謝展寰的答覆︰
問題:
有意見認為,很多傢俬廢物可以重用,而與內地合作處理廢物是香港背靠祖國的優越合作模式,對於減少廢物產生、轉廢為材,以及促進環境保護和可持續發展,至關重要。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過去五年,傢俬廢物以重量為單位的棄置量為何,並按家用傢俬及商用傢俬列出分項數字;
(二)鑑於有市民反映,現時他們需自行將傢俬廢物送往公眾垃圾收集站,十分吃力,政府會否參考處理及回收廢電器電子產品的做法,推出針對傢俬的生產者責任計劃,委託承辦商提供上門回收傢俬廢物及將合適的舊傢俬贈送予弱勢社群的服務,以協助市民處置傢俬廢物,並且轉廢為材;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三)鑑於據悉,本港會與內地探討粵港澳大灣區廢物資源一體化,政府會否考慮與內地合作建立新綠色產業,以處理有價值及可重用的家用或商用傢俬廢物,並對出口至內地的傢俬廢物建立綠色通道及提供稅務優惠;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政府一直十分重視推廣「惜物、減廢」的文化,大力推動全民參與源頭減廢和乾淨回收,以達到物盡其用、減少資源浪費的效果。政府在為回收業界提供的支援方面,主要是基於市場經濟和公平競爭的原則,並同時考慮各種回收物種類轉廢為能、轉廢為材的可行性以及成本效益,來決定優次和合適措施。鑑於廢物種類繁多,為善用政府資源,政府的支援措施會優先處理兩類廢物,包括(一)含有害物質、會對環境和人類健康造成危害的廢物(例如廢電器電子產品),及(二)數量相對龐大,可以較具成本效益減少堆填區負擔的廢物(例如廢塑膠和廚餘)。針對這兩類廢物,我們會按回收的相對經濟價值和環保效益,透過合適措施去填補市場的空缺。至於已經有穩定市場價值的可回收物或有活躍二手市場的物品,政府會讓回收業界和私人市場按市場原則處理,更有利於提升回收和循環再用的經濟價值,長遠有助建立循環經濟。
在處理舊傢俬方面,香港有活躍舊傢俬二手市場和交易平台,不少市民已經知悉有關運作模式,例如在購買新傢俬的時候,市民會透過家具公司、交易平台,或者自行安排上門處理舊傢俬。
就陸頌雄議員的提問,現回覆如下:
(一) 環境保護署(環保署)沒有單獨統計傢俬的棄置量,所以未能提供相關統計數字。
(二) 現時市場上有不少二手出售、交換、捐贈、翻新以及便利重用傢俬的渠道和平台,包括商業機構、社會企業、非政府機構和社交媒體等,都可以處理舊傢俬。市民可以按傢俬的質量、數量或居住地區等不同情況和需要,選擇合適的渠道進行交易、互換或捐贈。
如果市民需要棄置舊傢俬,亦有公司提供傢俬棄置服務,收費視乎個別傢俬的尺寸、種類、重量、搬運環境及地區而定。另一方面,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環署)及其承辦商會到轄下的公眾垃圾收集站、公共屋邨和私人屋苑的垃圾收集站收集家居垃圾,包括棄置的傢具。部分住宅樓宇會自行聘請承辦商將住戶棄置的傢具,從住宅樓宇的廢物站送到食環署的公眾垃圾收集站,或直接運往環保署轄下的廢物轉運站或堆填區處理。有關棄置服務的安排一直行之有效,亦大致符合「污染者自付」的原則。因此,我們認為政府現時沒有必要透過指定營運商為市民提供上門處理舊傢俬的服務。
由於大部分傢俬由複合材料製造,包含多種不同的物料,例如塑膠、木材邊角料、木質或其他植物纖維等。這些複合材料難以用簡單的方法分拆成單一物料作循環再造,回收成本因此會很高,再造過程的碳足跡也會較高,所以一般情況下回收再造不是合適出路。鼓勵市民透過不同渠道循環再用舊傢俬,會比透過生產者責任制或其他措施進行回收再造,更符合環保原則,亦更具成本效益。
(三) 我們會持續在社會不同層面推動「全民減廢」,與業界和持份者保持溝通,攜手宣傳推廣「惜物、減廢」的文化,培養市民重用、交換和捐贈舊傢俬的風氣和習慣。具體措施包括,與非政府機構合作探討加強在社區層面捐贈或互換二手傢俬的宣傳教育工作、透過「大嘥鬼」社交平台和政府的「香港減廢網站」推廣「惜物、減廢」的風氣,以及透過「綠展隊」的地區網絡將有關信息在地區層面更進一步宣揚開去。
就粵港澳大灣區的合作方面,國家生態環境部編制的《粵港澳大灣區生態環境保護規劃》大力推進「無廢灣區」建設。在此機遇下,粵港兩地已建立緊密的環保合作交流機制,共同探索發展整個大灣區區域性循環經濟的空間和模式,以期利用兩地不同的優勢,互補長短,共同發展綠色產業、綠色能源和相關設施,相信未來可為香港的回收再造業帶來更大的機遇。
我們會繼續留意市場情況,持續與業界保持溝通,務求更進一步培養社會上「惜物、減廢」的文化,以及鼓勵重用和捐贈舊傢俬的做法。
多謝主席。
(轉載自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新聞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