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七題:新型工業化及科技培訓計劃

以下是今日(十一月六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尚海龍議員的提問和署理創新科技及工業局局長張曼莉的書面答覆:
 
問題:
 
據報,於二○二二年八月至二○二四年八月期間,有培訓機構成功登記獲新型工業化及科技培訓計劃(該計劃)支持的多個課程後,涉嫌以虛假學員資料騙取培訓資助,最終竟獲該計劃發放合共189萬元。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自二○一八年該計劃推出以來,每年分別經由市民及機構舉報,以及經創新科技署(創科署)和該計劃秘書處職業訓練局(職訓局)主動調查發現的詐騙或濫用培訓資助個案數目為何;
 
(二)現時創科署及職訓局有否專責小組或部門負責防止和調查詐騙和濫用培訓資助的個案;如有,有關的人手編制為何,以及有何措施防止詐騙和濫用的情況再度發生;及
 
(三)鑑於早前政府表示,其目標是於二○二六年年底逐步推出企業版「智方便」,政府會否在個人私隱得到保障的前提下,核查該系統內該計劃申請人或機構的資料(例如報稅單),以協助有關部門審批該計劃的申請,杜絕詐騙或濫用的情況?
 
答覆:
 
主席:
 
為培育本地創科人才,創新科技署(創科署)於二○一八年八月在「創新及科技基金」下推出新型工業化及科技培訓計劃(培訓計劃),以2(政府):1(企業)的配對形式資助本地企業讓其人員接受高端科技培訓,尤其是與「新型工業化」有關的培訓。自培訓計劃推出以來,創科署一直委託職業訓練局(職訓局)擔任培訓計劃秘書處。秘書處目前的人手編制有14個。我現就問題的各部分回覆如下:
 
(一)根據職訓局提供的資料,在過去五年(即二○一八年八月至二○二四年十月)共接獲15宗涉及培訓計劃的投訴,當中包括培訓機構/課程的質素、培訓計劃的行政安排,以及涉及不良手法和虛假資料的個案。職訓局已將當中八宗有初步證據顯示涉及違法(包括不良手法和盜用或行使虛假資料)的可疑個案轉交執法部門跟進,並即時暫緩處理相關個案及停止發放任何撥款。
 
(二)根據現行《培訓資助申請指南》(《培訓指南》),申請培訓計劃資助的公司所推薦的僱員必須全職受僱於該公司,並具有該高端科技所需的背景或相關經驗。被推薦的僱員應持有學士學位/高級文憑/文憑或以上學歷(資歷架構第三級或以上),並具有至少一年與培訓課程的高端技術相關的工作經驗。培訓計劃要求公司須在培訓課開始前向職訓局提供有關僱員的香港身份證副本、最近三個月的強積金供款紀錄、學歷證明文件和全職工作經驗證明文件等,並在培訓課程結束後向職訓局提供就發放資助須提交的所有證明文件,包括完成培訓及付費確認通知書、培訓學員調查。職訓局只會在培訓課程結束後核對收到公司提交的相關證明文件,並在確定公司提交的文件完備及學員已達到相關課程規定的出席率的情況下發放培訓資助。
 
另一方面,根據培訓計劃的《公開課程及專門設計課程指南》和《培訓指南》,為確保培訓課程符合相關指南的要求,職訓局有權在事先未通知培訓機構的情況下突擊檢查任何已登記的課程。按照既定程序,職訓局每月均會按照有關機制對培訓計劃下不同培訓機構所舉辦的課程進行獨立的突擊課堂巡查。突擊巡查的目的是協助核實培訓內容是遵照獲批的課程建議書進行。就此,突擊巡查人員會確認導師身份、核實課程內容及監察課程時長。職訓局提供的人手編制當中包括執行突擊巡查的人員,由於部分人員亦負責秘書處的其他行政工作,我們沒有備存專責執行突擊巡查的人員數目。
 
同時,創科署及職訓局亦已制訂對申請參加培訓計劃的公司進行實地探訪的指引,涵蓋在甚麼情況下需要進行實地探訪、進行實地探訪時巡查的準則、納入巡查報告的注意事項,以及就探訪期間發現的違規事項而需採取的跟進行動。職訓局會基於風險評估,訂出須進行實地探訪的申請培訓資助的公司。
 
創科署會繼續與職訓局密切監察培訓計劃的運作及成效,適時審視培訓計劃的申請、登記及審批機制,並在有需要時作出修訂。
 
(三)「數碼企業身份」平台提供企業身分認證、數碼簽署、預填表格、儲存電子證照等功能。與個人數碼身分認證「智方便」一樣,「數碼企業身份」平台本身不會儲存其他政府系統內的數據(例如報稅單)。企業在申請或使用「數碼企業身份」進行網上服務時,平台會就其提供的資料(例如機構、東主、董事名稱、唯一業務識別碼等)與企業在相關部門登記的資料進行核對及查核機構狀況。部門如欲索取申請企業儲存在其他政府系統內的數據,可在符合現行法規的情況下透過「授權數據交換閘」進行。

(轉載自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新聞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