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十一月十四至十八日可以底價租用公眾街市攤檔

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環署)今日(十一月七日)公布,轄下22個公眾街市共96個在早前舉行的公開競投中未租出的街市攤檔,由十一月十四至十八日(星期六及日除外)試行以先到先得方式按底價供市民申請租用。

該96個街市攤檔的租金為最近公開競投的底價。在公開競投中,攤檔持續空置達半年以上,食環署會以市值租金的百分之八十作競投底價推出公開競投;如攤檔持續空置八個月以上,則會以市值租金的百分之六十作競投底價推出公開競投。

攤檔可售賣貨品涵蓋凍肉、鮮肉、鮮魚、水果、蔬菜、即食食物、食物類乾貨及濕貨、非食物類乾貨及濕貨等。租約為三年的固定租期,由二○二五年一月一日起生效,租期屆滿後承租人(即檔戶)沒有租約續期權利。每月租金視乎個別檔位的大小、位置、空置期和最近公開競投的優惠底價而定。詳情請瀏覽食環署網頁。

有意租用街市攤檔的市民,須在上述申請租用日期內,於上午九時三十分至下午十二時三十分或下午二時三十分至四時三十分親自前往下列食環署辦事處辦理手續:

街市攤檔所在地區 辦理選租攤檔地點
港島及離島區 香港灣仔軒尼詩道225號駱克道市政大廈八樓
小販及街市組(港島及離島區)辦事處
九龍區 九龍欽州街西87號食環署南昌辦事處暨車房三樓301至302室
小販及街市組(九龍區)辦事處

食環署發言人說:「凡年滿十八歲並通常居於香港的人士,均可申請租用街市攤檔。為提供機會讓更多人士選租攤檔,並提高攤檔種類的多元化以增加市民的購物選擇,每名承租人在同一街市租賃攤檔的數目將有所限制。現有的攤檔承租人可在同一街市選租一個攤檔。而任何在新三年固定租期租賃方案下的承租人(即透過二○二二年八月後的街市公開競投成為檔主的人士),亦可參與選租同一街市的攤檔,但必須於所選租攤檔的租約生效日期前把現有攤檔騰空交回食環署。食環署網頁載有選租條款,列明以先到先得方式租用街市攤檔的資格詳情。」

​有關以先到先得方式租用公眾街市攤檔的詳情已上載食環署網頁(www.fehd.gov.hk/tc_chi/pleasant_environment/tidy_market/FCFS/index.html)。有興趣人士可瀏覽該網頁,或與相關分區環境衞生辦事處聯絡。

(轉載自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新聞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