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修訂的進出口貨物分類表二○二五年生效
香港海關今日(十一月八日)提醒進出口人士,二○二五年一月一日或以後裝運的進出口貨物,必須按照經修訂的「香港進出口貨物分類表(協調制度)」報關。
有關修訂內容已於今日的憲報刊載,並將於二○二五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是次修訂涉及七個貨物項目,包括動物產品、植物、橡膠輪胎、鋼鐵、自動資料處理機、靜電式變流器和光學媒體。
有關修訂採用了更合適的貨物分類和名稱,使分類更切合最新情況。
進出口人士可經以下途徑索取修訂表:
(一) 從政府統計處(統計處)網站(www.censtatd.gov.hk/tc/page_1364.html)下載;或
(二)致電統計處進/出口報關單及貨物艙單查詢熱線2877 1818索取。
有關於貿易分類的查詢,請致電統計處貿易分類組貨物編號查詢熱線3178 8933,或傳真至2824 2782,或發電郵至trade-declaration@censtatd.gov.hk。
(轉載自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新聞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