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公布委任消費者訴訟基金管理委員會委員
政府今日(十一月十五日)宣布再度委任五名現任消費者訴訟基金管理委員會委員,並委任一名新委員,任期為兩年。
再度委任委員(任期由二○二四年十一月十六日起):
黃鳳嫺(當然成員)
再度委任委員(任期由二○二四年十二月六日起):
許偉強資深大律師
廖於勤
馬嘉駿資深大律師
吳敏生
新委任委員(任期由二○二四年十二月六日起):
林穎茜資深大律師
政府發言人感謝即將離任的委員麥嘉晉和余承章資深大律師在任內對管理委員會的貢獻。
消費者訴訟基金於一九九四年成立,在涉及重大消費者利益的個案中為消費者提供法律援助,協助他們循法律途徑尋求賠償。
消費者委員會是基金的受託人。管理委員會協助消費者委員會管理基金及審核申請。
由二○二四年十二月六日起,管理委員會的委員名單如下:
區詩婷
周廷勵
洪羽緁
許偉強資深大律師
林穎茜資深大律師
廖於勤
馬嘉駿資深大律師
吳敏生
沈孝欣醫生
黃鳳嫺(當然成員)
黃永昌
(轉載自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新聞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