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事務局局長在立法會公務員及資助機構員工事務委員會會議有關非公務員合約僱員的開場發言

以下是公務員事務局局長楊何蓓茵今日(十一月十八日)在立法會公務員及資助機構員工事務委員會會議有關非公務員合約僱員的開場發言:
 
主席:

今日的文件主要簡介非公務員合約僱員的最新情況,以及闡述政府的工作及管理措施。

非公務員合約僱員計劃為部門首長提供靈活方式,透過定期合約形式,在公務員編制以外僱用人員,從而靈活調配人手,迅速回應服務或運作需求。

局/部門聘用合約僱員時,必須獲部門首長級人員審批、自行承擔所需的薪酬開支、以及符合非公務員合約僱員計劃的準則,即有關合約僱員崗位一般用以應付有時限、季節性或受市場波動影響的工作;又或者是涉及正待檢討或有可能改變的服務。此外,如果有關工作所需的人手的工作時數少於公務員規定的工作時數,又或需要從市場招攬具備最新或特定專業知識的人才時,局/部門也可考慮招聘非公務員合約僱員以應付有關工作需要。

在合約僱員的管理方面,聘用合約僱員必須經獲部門首長授權的首長級人員審批,並應由不低於副部門首長級別或同等職級的首長級人員負責監管計劃的實施。部門首長有責任確保合約僱員的聘用符合計劃的範圍,並需要不時檢討是否適宜採用其他方式應付有關的運作及服務需求。

根據公務員事務局本年進行的統計調查結果,各局和部門於二○二四年六月三十日合共聘用了10 267名全職合約僱員,較二○○六年六月三十日的歷史高峰減少約45%。如與二○二三年同期比較,則增加約800名,升幅約8%。

合約僱員數目在二○二四年有所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由於相關部門需要增聘人手,處理不同的有時限、受市場波動影響的運作及服務需求。例如入境事務處因各人才輸入計劃等引致的申請增多,需增聘110名合約僱員處理;機電工程署為應對新的服務需求而增聘100名合約僱員。

各局/部門會不時檢討聘用合約僱員的情況。我們多年來不斷推動部門檢視情況,將有長遠運作和服務需求,並適宜由公務員執行的崗位,以公務員職位取代。自二○○六年合約僱員數目創歷史高峰後,至今已有超過9 000個合約崗位被公務員職位取代,累積減幅接近一半。

我們亦定期檢討合約僱員的服務條款和條件,確保與就業市場情況相比仍具競爭力,可以招聘和挽留合約僱員。聘用最多合約僱員的局/部門的合約僱員薪酬調整幅度,與二○二四至二五年度公務員薪酬調整幅度相若。在假期方面,部門為合約僱員提供的年假數目比法例規定的為多;亦提供全薪產假及五天全薪侍產假,以及17天有薪公眾假期。政府自今年四月起向政府僱員提供每次不超過三天的婚假和恩恤假,以照顧他們結婚或喪親的家庭需要;亦由明年四月起為育有三歲以下子女的政府僱員提供每年三天的育兒假,作為支持新生家庭、締造有利育兒環境的一項新家庭友善措施。在這兩項措施下受惠的政府僱員包括非公務員合約僱員。

我們會繼續與各局/部門保持聯繫,確保計劃運作得宜。

我和同事非常樂意聆聽議員的意見和解答議員的提問。主席,我的簡介到此為止。

(轉載自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新聞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