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十六題:發展物流設施
以下是今日(十一月二十日)在立法會會議上易志明議員的提問和運輸及物流局局長林世雄的書面答覆:
問題:
政府於去年公布的《現代物流發展行動綱領》中提出,在二○二七年前推出四幅具發展潛力的物流用地,供業界發展多層式現代高端物流設施。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上述四幅用地的以下資料:地點、面積、預計推出的時間表,以及有關物流設施落成後可提供的樓面面積;
(二)過去三年,每年(i)本港物流業處理高價值貨品的數量及價值,以及其佔總貨量及總貨品價值的百分比分別為何,以及(ii)處理該等貨品的物流業從業員人數及其佔物流業從業員總人數的百分比為何,並按貨品類別列出分項資料;及
(三)鑑於有意見認為,香港作為物流樞紐,在積極推動高端及高增值物流服務發展(包括興建多層式現代高端物流設施)以處理高價值貨品的同時,也不能忽視非高價值貨品,兩者必須取得平衡,政府在土地供應上有否措施支援非高價值貨品的物流發展?
答覆:
主席:
就易志明議員的提問,經諮詢發展局後,現答覆如下:
憑藉香港優越的地理位置、廣闊的航空和航運網絡、世界級的機場和港口基建、完善的多式聯運網絡、良好的營商環境和與國際接軌的金融和法律制度,香港一直是亞洲的重要區域物流樞紐,亦是內地與世界進行貿易的重要門戶。國家亦大力支持香港在物流的發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明確支持香港提升國際航運中心和國際航空樞紐地位,以及香港服務業向高端高增值方向發展。《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亦明確指出要發揮香港作為國際航運中心的優勢,帶動大灣區其他城市共建世界級港口群和國際航運物流中心,增強整體的競爭力。因此,特區政府一直積極推動香港物流業發展,並於去年公布《現代物流發展行動綱領》(《行動綱領》),提出促進物流業進一步發展的八大策略和24項行動措施,以鞏固和提升香港作為國際物流樞紐的地位。
政府明白土地對發展高增值物流服務至關重要。因此,「持續推物流用地、建多功能物流圈」正是《行動綱領》內的八大策略之一,目標透過不同的措施,以滿足業界在短、中和長期對物流用地的需求,支持物流業持續發展。
其中,在短、中期的物流用地供應方面,我們已在葵青貨櫃碼頭周邊物色了四幅具發展潛力的物流用地,並計劃於二○二四年至二○二七年間定期推出,以善用其鄰近貨櫃碼頭的優勢,供業界發展多層式物流設施,為物流業提供更多發展空間。當中首幅位於青衣的物流用地已於本年十一月八日公開招標。該地塊總面積約4.4公頃,可提供的總樓面面積達227 836平方米。餘下三幅相關物流用地總面積由3.8至6.3公頃不等。政府會密切留意市場情況,按《行動綱領》訂立的計劃適時推出餘下三幅物流用地。
長遠而言,政府會在新發展區的預留物流用地打造不同功能的現代物流圈,藉此發揮群聚效應,增加物流業的營運效率,從而促進智慧物流在香港的持續發展。我們會以洪水橋/厦村新發展區預留作現代物流發展的土地作為發展現代物流圈的試點,而相關的規劃研究正在進行,預計於二○二五年公布有關研究結果。
對於經營模式並不適合在現代物流設施運作的物流業經營者,政府一直努力回應他們的關注。一方面,政府在葵青貨櫃碼頭附近及洪水橋/厦村新發展區提供碼頭後勤用地,以支持包括貨櫃存放等物流作業。另一方面,在規劃北部都會區時,政府亦會在適合地點預留可用作露天貯物的用地。
我們會繼續與業界保持緊密溝通,務求適時推出合適的物流用地,以促進香港物流業的整體持續發展。至於本港物流業處理高價值貨品的數量和價值,以及處理相關貨品的從業員人數,政府並無備存相關數據。
(轉載自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新聞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