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二四年十月份消費物價指數
政府統計處(統計處)今日(十一月二十一日)公布二零二四年十月份的消費物價指數。根據綜合消費物價指數,二零二四年十月份整體消費物價與一年前同月比較,上升1.4%,較二零二四年九月份的相應升幅(2.2%)為低。二零二四年十月份的升幅較低,主要是由於去年第三季(即七至九月)寬減差餉及寬免公共房屋額外租金所帶來的低基數效應在這月份已不存在。剔除所有政府一次性紓困措施的影響,綜合消費物價指數在二零二四年十月份的按年升幅(即基本通脹率)為1.2%,較二零二四年九月份(0.9%)為高。二零二四年十月份的升幅擴大,主要是由於公共房屋租金上調所致。
經季節性調整的綜合消費物價指數,截至二零二四年十月止的三個月的平均每月升幅為0.1%,而截至二零二四年九月止的三個月的相應升幅為0.4%。剔除所有政府一次性紓困措施的影響,相應的升幅為0.2%及0.1%。
從細分指數分析,甲類、乙類及丙類消費物價指數在二零二四年十月份的按年升幅分別為1.6%、1.3%及1.2%,而二零二四年九月份的相應升幅分別為2.9%、2.0%及1.6%。剔除所有政府一次性紓困措施的影響,甲類、乙類及丙類消費物價指數在二零二四年十月份的按年升幅分別為1.5%、1.1%及1.1%,在二零二四年九月份的升幅則分別為0.9%、0.9%及1.0%。
經季節性調整的甲類、乙類及丙類消費物價指數,截至二零二四年十月止的三個月的平均每月升幅均為0.1%,而截至二零二四年九月止的三個月的相應升幅分別為0.5%、0.4%及0.3%。剔除所有政府一次性紓困措施的影響,截至二零二四年十月止的三個月,經季節性調整的甲類、乙類及丙類消費物價指數的平均每月升幅分別為0.2%、0.1%及0.1%,而截至二零二四年九月止的三個月的相應升幅則均為0.1%。
在各類綜合消費物價指數組成項目中,價格在二零二四年十月份錄得按年升幅的類別為煙酒(上升21.8%)、電力、燃氣及水(上升8.5%)、雜項服務(上升1.9%)、外出用膳及外賣(上升1.7%)、雜項物品(上升1.6%)、交通(上升1.6%),以及住屋(上升1.0%)。
另一方面,綜合消費物價指數在二零二四年十月份錄得按年跌幅的類別為衣履(下跌1.4%)、耐用物品(下跌0.7%),以及基本食品(下跌0.5%)。
以二零二四年首十個月合併計算,綜合消費物價指數較一年前同期上升1.8%,甲類、乙類及丙類消費物價指數的相應升幅分別為2.2%、1.7%及1.6%。剔除所有政府一次性紓困措施的影響,相應升幅則分別為1.0%、0.9%、1.1%及1.2%。
截至二零二四年十月止的三個月,綜合消費物價指數較一年前同期上升2.0%,而甲類、乙類及丙類消費物價指數分別上升2.6%、1.8%及1.6%。剔除所有政府一次性紓困措施的影響,相應升幅則分別為1.1%、1.2%、1.1%及1.1%。
截至二零二四年十月止的十二個月,綜合消費物價指數較一年前同期平均上升1.9%,甲類、乙類及丙類消費物價指數的相應升幅分別為2.3%、1.8%及1.7%。剔除所有政府一次性紓困措施的影響,相應升幅則分別為1.1%、1.0%、1.1%及1.3%。
評論
政府發言人表示,十月基本消費物價通脹維持在輕微水平。食品價格繼續錄得輕微的按年升幅,能源相關項目價格的跌幅則進一步收窄。其他主要組成項目承受的價格壓力仍然大致受控。
展望將來,整體而言通脹在短期內應會維持輕微。本地成本或會隨着香港經濟繼續增長而有一些輕微上升壓力。外圍價格壓力應會進一步緩和,儘管來自外圍環境的不確定性仍然存在。政府會繼續留意情況。
進一步資料
表1列載二零二四年十月份的消費物價各類別指數及按年變動率。表2列載消費物價指數的按年變動率時間數列及在剔除所有政府一次性紓困措施的影響後的相應變動率。參考經季節性調整的消費物價指數的變動情況,可幫助辨析消費物價的最新趨勢。表3列載經季節性調整的消費物價指數在最近三個月內的平均每月變動率的時間數列。圖1則顯示原來及經季節性調整的綜合消費物價指數的變動率,以及基本通脹率。
更詳細的統計數字刊載於《消費物價指數月報》。用戶可於統計處網站(www.censtatd.gov.hk/tc/EIndexbySubject.html?pcode=B1060001&scode=270)瀏覽及下載該刊物。
有關消費物價指數的查詢,可與統計處消費物價指數組聯絡,電話3903 7374或電郵cpi@censtatd.gov.hk。
(轉載自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新聞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