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司長在香港和解中心二十五周年晚宴致辭
以下是律政司司長林定國資深大律師今日(十一月二十二日)在香港和解中心二十五周年晚宴的致辭:
羅博士(香港和解中心理事會會長羅偉雄博士)、方副特派員(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駐香港特別行政區特派員公署副特派員方建明)、張副部長(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法律部副部長張玉梅)、各位嘉賓、各位朋友:
大家晚上好!我很榮幸出席香港和解中心二十五周年晚宴。
我相信大家也同意,無論一個人還是一個機構,起一個好名字是很重要的。我留意到這個會的英文名是Hong Kong Mediation Centre,但中文卻並非是香港調解中心,而是叫香港和解中心。我覺得真好,我的焦點集中在「和解」這兩個字。首先「和」字是我們中國人傳統文化的精髓。我們常常希望大家和和氣氣、世界和平、和衷共濟,做律師、法律界都希望可以求同存異,其實這個社會也很需要有求同存異的精神。即使在如此複雜的地緣政治環境裏,我們國家外交政策也有一個很重要的原則,就是和平共存。所以「和」字很重要。
現在談談解決爭議。「和解」和「調解」有何分別?調解是一個過程和手段,和解是我們的目標和結果,完全體現了現屆特區政府其中一個很重要的施政方針,就是要以結果為目標。所以你們非常高瞻遠矚,20多年前已起了一個這麼好的名字,已肯定你們是個成功的機構。
經歷了25年,當然也是很值得慶祝的歷程。在這25年裏,香港和解中心在不同層面上做了很多工作,包括提供專業的調解服務、開展調解員培訓課程,並在大眾教育及對外合作方面不斷努力,一直致力為香港推動發展調解作為更廣泛解決糾紛的方法。
國際調解院
時至今日,調解在香港發展日趨成熟。國家「十四五規劃」確立香港「八大中心」的定位。而在二十屆三中全會決定的引領下,律政司會繼續推動及鞏固香港作為亞太區國際法律及爭議解決服務中心的策略性地位,發揮「一國兩制」下獨特的制度優勢。
在國際層面,羅博士也提到,《關於建立國際調解院的公約》簽署儀式將在二○二五年在香港舉行。國際調解院總部亦會在明年正式落戶香港,為國際爭議提供友好、靈活、經濟和高效的調解服務,打造香港為國際調解之都。
大灣區法治建設
在大灣區建設方面,羅博士亦有提到,今年五月,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正式印發《關於吸納港澳調解組織成為粵港澳大灣區特邀調解組織的試點方案》。在這個方案下,有四家香港調解組織被納入首批特邀調解組織,香港和解中心也在前海法院開展了試點工作。
此外,粵港澳三地於今年三月二十八日同步發布並施行了各自的大灣區調解員資格資歷評審細則,並在今年內進行了本地評審。三地法律部門已經在本星期初、十一月十八日舉行第六次聯席會議,報告粵港澳大灣區調解員名冊工作情況。我們很有信心,統一的大灣區調解員名冊將在不久後公布。律政司會聯同香港業界與深圳和大灣區的朋友深化合作,打造大灣區爭議解決人才庫。
深化調解文化
調解文化是建立和諧穩定社會的重要元素之一,我一直很關心如何讓調解服務更好地可以接觸一般市民大眾,因此律政司將推出為期兩年的社區調解先導計劃。這個計劃希望通過對社區工作者或參與社會工作的朋友的培訓等措施,加深社區的調解文化,幫助他們更深入地了解調解及其在和諧解決爭議方面的價值,同時希望賦予他們必要的調解技能,以便他們有效地幫助市民大眾解決日常糾紛。
為了推廣調解文化,政府的立場很簡單,我們一定會以身作則,起帶頭作用,所以在不久前的香港法律周,我們正式公布了作為一個普遍性的政策,未來所有涉及政府的合約,都會加入調解條款,每當爭議出現時,我們都有責任首先嘗試使用調解作為解決爭議途徑,只有在調解不成功的情況之下,才訴諸其他爭議解決方式。我很希望政府能夠透過以身作則,起帶頭作用,感動到其他人和我們採取同一方法去處理可能出現的爭議。
另外,律政司也很積極研究如何完善香港調解的資歷認證和相關紀律的一些事情。當然我們一定希望多些朋友參加調解工作,但我認為同樣重要的是強化調解員的專業性,無論在服務水平或者誠信方面,因為我很相信增加調解員的專業性,是建立或鞏固市民對調解制度信心的一個大前提。而只有加強了市民大眾對調解的信心,我們才可以真正去培養整體社會上的調解文化。
結語
我很有信心,在未來的日子,香港和解中心在推動香港的調解文化、協助建構香港作為國際調解中心方面,會繼續作出重大貢獻。
最後,我祝願香港和解中心發展蒸蒸日上,邁向更多個成果更豐盛的25年。多謝大家!
(轉載自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新聞公報)